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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您与原来的劳动关系以工资条的方式存在的、劳动关系是一直存续的。用人单位不能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二、如果单位没有继续给你发工资或者减少了工资数额的,您可以马上申请劳动仲裁的,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金工资按照现有的标准进行处理的。 三、只要有工资单就可以了。 现在不要去签订新的合同,然后等着单位停掉工资的。您就可以申请仲裁了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远程指导您...
  • 回复时间: 2016-09-14 00:19商标相同类别不同如何使用。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您与对方都未依法享有(瘦吧)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依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你们在自己经营的商场内所使用“瘦吧”标识,因为双方都没有注册不属于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不应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按照我国商标法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您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在购入涉案被控侵权商品时已尽相当的注意义务,亦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所售商品的合法来源,不承担责任的。既不构成侵权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可以做您的远程法律顾问...
  • 回复时间: 2016-09-13 23:5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本案中B号人物的身份很关键的,他是正常酒商还是别的身份,他贩卖烟酒的行为是否有很大的嫌疑这个问题决定了您的罪名是否成立。在法院认定上,只要证据证明您在明知烟酒是在犯罪所得后取得的还是继续购买的,本罪即成立。 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负责人表示,解释中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入罪标准和认定“情节严重”的标准,建立了以数额为主,兼顾行为次数、行为对象、行为后果等情节的多层次标准,避免定罪量刑的随意性和不公平现象。   解释制定了本罪的基本数额标准,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基本数额标准设置为“三千元至一万元”。 因而四万余元应该立案侦查。 三、我的意见现在您不必要太担心,我认为只要查明您的案子您没有直接参与上游犯罪或者说不知情的情况下获得的该部分财物的,本罪对于您是不成立的。然后您到时候在开庭前会让你签订一个侦查终止决定书,案子结束,这是我认为最符合的。如果期间的工作不熟悉可以咨询我的,我处理过较多类似的案件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有银行转账记录可以证明你们父母有汇款的事实 二、本案的关键就是你们与 儿子媳妇之间有没有借贷关系。借贷关系就证明常见就是借条,录音,等方式确定,然后您可以主张追回款项的。 三、如果没有借贷关系的明确合意的书面或者录音等证据。无诉讼必要,这是比较现实的问题。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 回复时间: 2016-09-05 01:09付款承诺书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担保人的责任,如果没写明就是连带责任的。那么需要对公司的债务连带还款的。 二、担保期限没有约定,从主债务最后一天开始算就只有六个月,过了六个月就不用承担了。、 三、您现在赶紧去看合同核实一下担保期限过了没有,过了就不用承担了。 其他的话确实没有特别好的办法,有需要我们联系,好好谈谈。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 回复时间: 2016-09-05 01:00正在服刑可发现严重事实不符怎么办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走申诉可以申请再审或者抗诉。因为刑期快结束,时间一定要拽紧。去市中院或者市检察院都可以的。 二、定损错误不是没有可能,计算重复也是可能的。需要调档重新审理。可以委托律师办里需要律师可以联系我的。 三、您的案子,一定要把数字弄清楚,那么程序上和物价鉴定的流程和内容一定要申请律师去调档研究的。 时间紧迫,如果有想法一定要抓紧去落实,人生与机会都是短暂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 回复时间: 2016-09-05 00:51怎样说服保险公司同意诉讼调解?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一、就个人经验来讲,我们做交通事故案子分两步走。 第一就是诉前调解,在诉讼之前找到理赔部门。有专人负责调解的。比较简单的。但是一诉讼专门调解的就不行的。 第二。找到保险公司的顾问律师,走调解。一般保险公司同意的话一个礼包就会放款的。这个需要你们直接联系公司方面专员联系律师。 这两个是最常见的工作方法。 二、因为事故庭处理的速度较快的,一般只要快速判决的,保险公司也会到位较快的。这里需要法院沟通一下,全国目前的保险工作应该说差别不大的。 综合来讲,找理赔员调解一个礼拜放款,然后自己撤诉处理。照顾问律师协商调解撤诉处理。 法院判决快速执行。三部处理方案。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 回复时间: 2016-09-05 00:35饭店转让出去了,如何要回欠款。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您与饭店建立的承揽关系,你是给饭店干活而不是给老板,因此无论饭店转让与否,您可以向饭店的负责人要求付钱的。 二、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您就想法院起诉。 准备好对方的营业执照、起诉状、还有门牌的照片去起诉、交货单有更好了。 三、如果有问题可以联系我。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所以营养费是有一定部分支持的。 二、支持的数额目前普遍较少的,一般就是15到30 元一天,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另外法院判决还会适当调整的可能。 三,我建议还是适当补偿吧,因为本身数额不大,您可以有选择的权利的。可以先不给,或调解再给。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关于报告的书写您可以参考政府办公室格式文件,然后对照书写,也可以求助村里。 如果还不行的,单独联系我爸。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 回复时间: 2016-08-31 15:08合伙侵占公司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你认为您的合伙人侵害公司利益,不能给您分红的,您可以申请公司解散。 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你可以转让股权,通知另一股东,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你可以转让,当然另一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您作为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财务状况,依法了解公司经济状况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 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 求公司提供查阅。 当前您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查清楚本公司盈利状况然后依据约定或者出资比例来享受公司分红,分红结束后你再准备股权转让,这是基本的工作流程。 关于分红的问题之前也提到了您有权查阅的,税收也是一个突破口去了解一下内容。 四、关于职务侵占一方面,您如果有相应的证据了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其实你应该先是举报并提供线索,由经侦部门去侦查。 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您现在主要问题是证据,无论是民事还是刑事责任上一定要把公司的账目流水拉出来,走私下账单的话,税务局可以调查的。可以突破一下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可以做您的远程法律顾问...
  •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一、这个事情来讲我认为是行业恶性竞争引起的一个案子,不知道您有没有注意到整个过程中对方放大了事件的性质的。这样子导致问题无法直接解决。 二、本案中双方并没有直接的经济损失,所以说对方的主张实际是没有这么多的,这个法院判决之后也是可以预见的。 三,精神损害的问题,法院实际上是不能直接确定的,在关联性上还是别的,是很难认定的。 四、我认为本案过错责任寻找起来是比较难的,对方胜诉可能较小或者说只能争取到一小部分。 现在你只要应诉就可以了,不要担心。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可以为您远程指导诉讼...
  • 回复时间: 2016-08-31 14:21房产纠纷
    我的回复:你好,请您不要太担心: 一、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了一套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这房子中一半的份额是您的妻子的。 二、典当行在交易中认为房产证没有问题,应该是从善意取得的角度来讲,认为房子你妻子有份额。但是如果是个人财产的话,应该去房管局核实真实的情况的。,我认为典当行不属于善意取得,法院 认定应该有问题的。 三、但是实际情况是房子一般是妻子的,如果仅仅典当一半份额的,并且有假离婚证的,加上假房产证一半份额去典当的,只有这种情况构成,那么法院可以认为善意取得。但是本律师认为夫妻一方典当其中一部分份额的,应该通知您的,这一点我还是认为典当有错误。 四、我认为现在法院已经在执行阶段了,您现提出执行异议,继续申诉,必要时在委托律师。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情节严重的,涉嫌犯罪妨害作证罪。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在本案中村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作证的不属于侵权。反过来知情的,涉案人员以及主要负责人将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 关于侵权损失,我认为您可以另案起诉,起诉的原则还是将所有侵权人全部列为被告处理。这是我的意见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首先看得出您应该是个忠实善良的人。关于离婚诉讼,男方享有抚养权,女方有按月应该支付抚养费,直至被扶养人年满十八周岁的。满十八周岁后,就不必要再继续抚养了。 二、关于您是否要对其子女有抚养义务,关键在您与孩子形成继父子女关系。《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您与现妻子女儿没有生活在一起,双方没有形成继父女关系,继父母依法不需要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继子女也没有对继父母依法负有赡养的义务。 事实依据: 妻子前夫的孩子每年寒暑假来我家常住,另外我每年给她的女儿花两三千元。可以看出孩子并不和你们生活在一起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 回复时间: 2016-08-30 16:44“世界领先”是新广告法的极限词吗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关于世界领先的全自动的喷漆技术。 根据新广告法第五十七条,乱用极限词,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出现情节严重将直接进行封店、吊销执照处理。而一旦遇顾客投诉极限用语,并维权成功,赔付金额将有商家全部承担。 具体内容字眼如下: 1、不得在商品包装或宣传页面上使用绝对化的语言或表示用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词汇:最高级(最X)、国家级、最佳、顶级、顶尖、极品、第一、第一品牌、绝无仅有、万能、最低、销量+冠军、抄底、最具、最高、全国首家、极端、首选、空前绝后、绝对、最大、世界领先、唯一、巅峰、顶峰、最新发明、最先进等; 2、不得在商品包装或宣传页面上使用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字样、图案,如下图: 3、不得在商品包装或宣传页面上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4、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也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5、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不能利用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广告代言人。 6、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7、在促销活动中,请谨慎使用“原价”字样,“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 8、经营者采用与其他经营者或者其他销售业态进行价格比较的方式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的含义,且能够证明标示的被比较价格真实有依据。否则构成价格欺诈行为。 二、食品类商品除适用第一条的要求外,还需适用以下条款: 1、食品类商品不得在其商品包装或宣传页面上使用国家免检产品字样、图案,如下图: 2、广告不得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食品具有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 例子: 对…… 疾病有预防和治疗的作用;具有加强和调节心肌,扩张血管,增加冠脉血流量,改善心脏活力,降低血压胆固醇,软化血管等作用……、抗肿瘤……、让肿瘤患者走向康复……等。 3、不得使用哺乳妇女和婴儿的形象、不得明示或暗示可替代母乳;不得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食品广告中涉及特定功效的,不得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证明。 4、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 以下为保健食品功能范围,未取得保健食品批号,不能使用下列词语及同义词: 1、增强免疫力; 2、辅助降血脂; 3、辅助降血糖; 4、抗氧化; 5、辅助改善记忆; 6、缓解视疲劳; 7、促进排铅; 8、清咽; 9、辅助降血压; 10、改善睡眠; 11、促进泌乳; 12、缓解体力疲劳; 13、提高缺氧耐受力; 14、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 15、减肥; 16、改善生长发育; 17、增加骨密度; 18、改善营养性贫血; 19、对化学性肝损伤的辅助保护作用; 20、祛痤疮; 21、祛黄褐斑; 22、改善皮肤水份; 23、改善皮肤油份; 24、调节肠道菌群; 25、促进消化; 26、通便; 27、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5、保健食品不得进行以下宣传: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三、化妆品类商品除适用第一条的要求外,还需适用以下要求: 1、化妆品除不能使用第一条第1点的绝对化用语外,还不能使用纯天然制品、无副作用等绝对化语言。 2、化妆品广告不得涉及化妆品性能或者功能、销量等方面的数据。 例子:肌肤15倍透亮白皙,7天后奇迹般呈现亮白光采等语句。 3、化妆品名称品、制法、成份、效用或者性能不得有虚假夸大。 4、化妆品广告不得宣传医疗作用或者使用医疗术语; 5、化妆品不得他人名义保证或者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 例子:刊用消费者数人的对比照片来说明产品疗效;引述×××教授、专家的介绍,以教授、专家的名义使人误信效用。 禁用语句和图案系阿里巴巴集团法务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总结得出,因汉语在不同语境中词义的多样性,禁用语本身无法穷尽,仍需在实践中以相关法律、规则为依据,结合个案具体判断。 所以明确您的行为已经触犯广告法并且至少面临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希望及早处理,避免法律风险。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 回复时间: 2016-08-29 14:16买卖合同纠纷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我跟一家工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上对付款期限和提货日期有了约定,提货日期约定是1月6号到1月20号,付款日期约定最后提货日前两天内付清全款。现在工厂以我们在约定的时候没有付清全款,在20号下午通知我们单方面终止合同,工厂方面认为最后的付款期限是18.19号两天,可是我们认为最后付款时间是19.20号两天(为什么工厂需要毁约,因为6号到20号期间价格大幅上涨,所以找合同里的毛病毁约。 依据您的描述您与对方已经签订了买卖合同,双方应该为促进交易的履行,各自主动履行义务。在没有约定清楚的情况下,买受人主动履行义务的,出卖人不履行的,买受人有权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本案中出卖人不作为扩大损失的部分也要承担的。 二、我建议您先在拿着合同去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三、同上还有一条 超过提货期限的 按1元每吨收取仓储费 我们一共提出了200吨货物,还有1200吨未提。超出期限未提货的造成的损失也是由过错方承担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一般提车是在事故认定书认定后开出提车联单去领车 二、如果认定书没出来主要是因为汽车需要鉴定,鉴定完毕后也可提车子。 三、一般情况最晚不超过30天的,行政强制措施也是有期限的。 一般提车不缴纳保证金的,但不排除个别的。提车在事故后还是要耐心一点的。 涉及法律规定比较多,就不做分析,主要是实际解决问题,有空去找承办人问问进度,少许小事故处理比较快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您首先去核实美容院里面有没有办营业执照如果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的那么本身经营行为就是无效的,您您可以拨打114咨询工商局电话举报投诉,帮助你出面退还您的款项。 二、鉴于你与美容院之间就美容服务合同继续履行的彼此信任基础已经不复存在,您诉请解除双方之间的美容服务合同,于法有据,依法应予以支持。至于合同解除后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美容院可通过另案诉讼予以解决。合同解除后,美容院不再为您提供相应的美容服务,您已经支付的款项,美容院理应返还给您,但考虑到您已经在美容院处接受了相应美容服务的事实,故可酌情扣除相关费用。 三、关于违约责任,应该由美容院另行主张。违约金不会这么高,一般百分之4左右较多,但不绝对。可以说损失不大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这类情况属于正常的调查工作,不会让您有行政处罚和犯罪记录的。 您可以放心,因为属于正常的情况,就不做对讲解了。 有需要点我头像,单独联系,交个朋友啥的,都可以的。您放心,没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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