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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化妆品店找到的,该医生属于化妆品店的医生,那么该单位会涉及非法行医,生产销售假药的共犯,难逃干系,这里是您维权的一个突破口。我的建议是您可以向药监局举报,彻查此事并做调解。一般来讲在数额不大的情况下,该店会做出让步的,您就有保障了。明天您可以百度当地的药监局电话,或者拨打114就行然后他们会下来人查。 二。就是通过现有的线索向公安机关举报她非法行医,由公安机关事实调查追捕,而后您个人或者委托律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简单讲就是你报案,然后做个笔录让对方赔6000,自己的发票准备好,必要时可以申请鉴定。 三、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或者刑事自诉就可以了。 以上三个都是比较实用的途径也比较有效的。可以试试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 回复时间: 2016-06-11 11:30请问房屋如何解封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属,债务各自承担的条款是有效的,但是该协议仅仅约束你们双方不能对抗第三人,换句话说您们夫妻关系期间的债务,在没有证据证明您不知情的情况下是不能排除您的清偿的义务的。债权人查封的行为并没有不当。 二、现在房屋因前夫的债务(也是你们夫妻共同债务)被查封,如想解除查封,按照法律规定和各地的法院的实践来讲。 1、摘取人自己解除查封,不需要您任何措施。 2、你们夫妻偿还债务,或者提供相同价值的担保是可以的解除查封的。 三、关于您的追偿权的问题,因为离婚协议约定清楚了。房屋规定,您代替偿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您的前夫要求其归还您的债务清偿数额。 四、关于公证意义不大,并不能解除您的义务,从法律上讲您有证据证据自己不知情该笔债务才是有效的措施。 我建议你前夫能够担保,可以申请房屋解封,法院会解封的。如前夫不能提供其他担保,你可以提供,申请解封房屋。如你们均不能提供其他担保,一方可以先行偿还相关债务,而后在申请解封即可,如你偿还,可以向前夫追偿。 或者您主张自己对婚期关系期间的该笔债务是不知情的,其收入也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不能作为共同债务处理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想请问下法律上是否有政府返还地或留置地的这个说法? 答:在目前现有的政策上这个应该叫搬迁安置。内容大同小异,是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的。 二、我们签订的这份协议是否收到法律保护,我们签协议的时候只有房产中介按了手印签字作为公证,没有去任何一个部分走过程序,再过半个月我们会重新签订一份协议,像这种情况正常的交易流程是怎样的呢? 关于此问题主要看这部分内容是否是商品房、安置房性质。还是以宅基地划拨方式。前两者可以有效的,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属于预合同。如果划分的是宅基地的话那么依然属于集体性质,依据土地法的规定买卖就无效了。从您的讲法来看黑结合价格应该是可以交友范围内性质的,问题不大。但是思路方向是这两个。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 回复时间: 2016-06-10 11:28离婚后财产纠纷-房屋居住使用权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1、离婚协议存在先后补充协议的,条款内容涉及相同问题的,协议的效力以最后一份为准。对双方具有约束的,因此您可以继续居住的。 2、您已经居住在原房屋的,里面还有您的私人物品在,有证据证明您的前妻同意补充协议并且在履行的。没有理由再继续违约的。 3、我的意见是你可到你前妻住所地基层法院起诉,起诉她违约,要求他承担违约责任。法院会支持的。在判决之后即便您的前妻换锁的您也可以平判决书自己换回的。 4、我的意见是夫妻之间总有协商的余地,事情总可以解决的,放下一些沟通一下,理解多一点会很大改变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 回复时间: 2016-06-10 10:45承包耕地变厂房能否要回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您手中有土地证,可以证明您对土地的使用权。 1999年,村小组将村民承包的2亩耕地租用给他人建厂房,并口头约定每年给村民500元作为补偿。村里存在一个违法用地,违法出租的的问题。如果您有证据起诉可以要求退还。这是基于没有征地的的情况下处理的。 二、如果是2000年小组以修建二级公路占地为由从新调整土地,重新划定一块给村民作为为补偿,但由于新划定的地块没有原被占地块大,导致没有达成一致。 这里涉及一个问题,征地补偿,土地使用方案的调整,这里的调整是基于政策性的,并且通知到您的本人,程序到位了。那么您再去主张就没有依据了。因为征用性质,但是这里如果您没有签字的,那么这里的问题就是程序性问题出现,您又有理由去主张了。 三、在有理由主张的可能下,所有主张的结果可以有要求经济补偿,并且要求重新划分土地。但是已经被征用的不能更改。没有征用可以要求复耕的。 四、我的经验是您现在没有太多的证据支撑事实这是一个致命点,很麻烦的。主要可能不是诉讼路线而是信访和投诉的路线走,道理和法律还是可以偏向你的,只是过程要辛苦一点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你的遭遇确实让人郁闷纠结的了。您在怀孕期间遇到这样子的事情也是很难过的。本身是没有违法的问题存在的。 二、您所租赁的房屋后,您就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的,在不影响相邻关系(采光、通风、通电、噪音的问题)您完全可以自主使用您的房屋。通俗的讲您只要安静使用就可以了,不存在问题的。那么别人就没有理由来干涉的。如果有就是无故非法干涉的了。 三、关于淘宝店产品的储藏规模来讲,如果营业额形成了企业性质的业务流水,房屋居住用途变成了商业性质那么物业就可以来干涉了。但是通过您的描述来看,小规模储藏,量很小限制在辅助仓储用房,并不是违规的。 四、您的行业是服装,不是热餐饮或者公开性经营开店营业,所以说这样子讲实在不能由违法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的了。 五、关于您的两个小姑娘是劳务关系不需要社保的,您不必为其缴纳社保的。相应的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中有规定的。 我的意见是先和物业正面接触,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就不用计较理睬了。您本身没有任何过错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为您咨询解答处理法律问题...
  •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我门前系商业街,自去年秋季始,对门的邻居当街摆了4-7个麻将桌,并提供赌具。参加赌博的人20-30人。邻居按人,对每人半天收取一元钱。每天大概收入30-60元。明年收取一万余元的场地、赌具费。不仅严重影响了社会风尚,还严重影响商家的经营及路人的通行。回顾案情来讲此案不仅仅影响社会风气,影响领里关系,让您产生不平的看法,还有设计违法的问题的。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您的邻居为赌博提供赌具和场所,并按照一定的标准收取费用。涉嫌开设赌场罪,并且持续时间长,金额较大,依法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依据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还涉定性赌博罪的可能性更大的,这个和当地的司法政策有很大关系的。 我的意见是您可以先劝劝您的另据适可而止,如果不能听劝的您只有匿名举报处理了。这样最终也是为了大家好。久赌必输的。这种案子刑事处罚相对也较小的。 二、您如果要报警可以向当地的派出所报案就可以了。这个出发点还是为了大家好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 回复时间: 2016-06-08 12:59股权质押是不是可信?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我公司与北京某资本管理公司签订了100%股权质押。一般我们管这种公司叫资管公司,资管公司负责资产回购,里面有充斥着虚假债权的可能性。这是一种风险。 二、股权质押需要工商局登记的,这一点必须要的。因而在手续上自己考量有助于认知公司的合法性和正规性。 三、质押之后对我公司的限制是不是还有很多的隐形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七十八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因此在限制上还是转让的限制问题,其他不会很大,也不会干涉你的企业经营的。 我的意见是把质押手续合法化,谨慎办齐管权质押。这样子会保障。其他就是自己管理经营就可以了。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一、我是货车司机有一辆小货车在给别人拉货时从车上掉下来把手腕摔断了。可以看出有人是雇用你开车搬货的,那么你与对方之间就构成了雇佣关系。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目前的情况是先治疗好,并保存好发票和单据还有出院小结,另外还有组织鉴定。 三、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狐狸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残疾赔偿,精神损失,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我的意见是治疗结束后可以委托律师办理,提起民事诉讼。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 回复时间: 2016-06-08 12:10在餐厅暂存物件丢失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我在一家餐厅与朋友一同用餐时由于带着比较怕热的物品长时间怕坏,就问餐厅能否放入冰箱暂存。这里的问题就在于保管是否是免费的。如果是免费保管的。依据《合同法》第374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依据该法律条款您是完全可以向饭店主张您的权利的,除非饭店有证据证明自己不是故意或者没有重大过失,才能免责的。一般都不能举证到位的。所以可以去索赔。 二、是餐厅人员并没有提醒我们中的任何一位有遗漏东西在餐厅,后来想起来(隔了一两天)再去餐厅询问物件已经丢弃。 这里面可以推定在短时间内就对顾客的物品进行简单处理了,也没有询问联系存在重大过失的,没有理由不进行赔偿的。一般的小店都会为顾客保管一段时间的。 三、关于维权途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和法院诉讼。这里面因为损失无法确定,不管那种途径还是建议协商处理各让一步为佳因为准确的数字还是很难确定,毕竟东西已经丢失了。 四、因为是经营场所也可以选择媒体求助的措施对方也会有一定的压力的。 我的意见是先协商,协商不成在法院起诉。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我被追尾对方全责。事故责任清楚,无异议。 二、以因本次事故造成我车辆贬值、车辆维修期间对我造成的交通费、误工费用等直接以及间接的经济损失向对方索赔能否获得法律支持。分情况来讲如果您的车是全新车或者使用时间仅仅只有几天可以支持您的车辆贬值损失否则是没有的。 法律依据: 依据最高院审理交通事故的司法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三、关于如何联系鉴定机构或物价局来鉴定我车辆在本次事故前后价值差,希望了解索赔程序具体的操作流程和细节。我的建议是您可以在法院起诉后申请法院鉴定,由法院组织鉴定,在苏州的话鉴定机构还是比较多的,选择余地较大的,可以让法院委托,您只要提交申请就可以了。大部分工作由法院来做的。 四、索赔数额可以凭发票主张的。 五、具体在细节上我的意见是起诉立案,无非是诉讼材料的准备,可以委托律师办理。也可以详细咨询我。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在时间顺序下,1988年分家(已明确写出四围),1998年填写和制作“村镇宅基地登记审批表(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到2007年法院判决以1988年分家单为准进行的判决是否可以理解为1998年的房本是无效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向国土局出示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加入我父亲的名字。 答:2007年的民事判决是不能否定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的。因此可以讲房屋的物权归属你爸爸,您爸爸可以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任何人不得阻碍。房屋的使用权的问题上,还是以登记为准。在相应的审批手续上还是需要您爸爸的二哥出面解决的。依据我国的房地一体原则,房屋本身对应的使用权您父亲依然有使用权的。这是一个物权和行政审批权的矛盾所在。 2、按照法院判决,原文如下:位于XX号院西边的北房三间中的东首一间归我爸爸所有,西首两间归被告我爸爸的二哥所有。在分家单中,我奶奶已写明房屋四围,法院判决没有提到院子(四围)的归属,是否可以理解法院判决是按照分家单中所写含有四围(院子)?还是只是单纯的房屋? 答:民事判决中未提及的内容不能做个人理解,当法院没有明确前期下,依据相邻关系和亲属关系以及房屋判决中对物权处分的情况来讲我认为是一种共有状态。 3、是否可以申请按照判决,由村委会或国土局申请将北房三间及分家单中写明的四围,分成两户?各单独制作“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答:按照目前的土地登记管理规定,可以分户、分批宅基地,但是原来的住房格局将会被全部打破。但您的权利应该是可以扩大的。 4、在此事当中,村委会和国土局到底充当什么角色?到底法律上有没有对此事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和解决方法? 答:您好,国土行使的是行政权利,登记行为是一种行政审批行为,如果行为损害了第三人或者相对人权利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撤销该登记行为并且确定新的法律关系。这样子才会有保障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 回复时间: 2016-06-08 10:56银行卡钱被盗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银行卡是如何被盗的,请您详细描述一下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符合该罪要有秘密窃取行为。。银行卡的钱被盗窃5800元是足以立案的,应该是其他情形所致不能立案的。现在的问题是公安不立案的情况下我的意见只能是提起民事诉讼。 二、因为您有报警记录、对方姓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可以主张要求对方返还的。 三、现在我的意见是您赶紧委托律师当面咨询全面了解维权的过程,这样子会有点希望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移动社区属于属于公共平台,允许个人上传非经营性的视频无需特别资质,只是不能涉及敏感政治话题、黄色、暴力等内容信息。个人上传并不需要相应的资质。就好比你上传优酷土豆。我的意见是可以在此情况下自由上传。 二、如果属于以营利为目的,属于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即ICP;就是我们经常看到的网络视频中有一个备案号的东西。 三、我的建议是您应该先自我定位,然后在审查确定自己的需要资质问题。基本上就这两种情况。 关于具体情况您可以咨询工商局的,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窝们长期联系...
  •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关于合同的有效性问题。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自愿签订,意思一致。内容没有违反法律和强制性规定。本合同有效的。 别人租我的门面房做服装生意,合同到期后又多营业了一个月。后来说房租不给降成他说的数不租了 也 不支付房租 。 并且他把他的货品(服装)放在屋内拒绝搬离,我几次催其搬离 对方都以忙 在外地为由 再三推脱。导 致合同到期1年了 我的房屋无法对外出租,租户还说要把门窗玻璃门等物品都拆走,不拆走就要砸坏 之前双方签订有的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条款原文其中有两条是 :如合同到期再续者,需提前两个月交付 房租,否则按期合同终止,若有违约者,违约方应按租赁期限的租赁费加倍偿还另一方违约金。同时终止 租赁合同。租户增加的各种固定设施(如门窗,地板)合同到期后,应无偿归房主,租户不得拆除。 从中可以确定合同是有效的。 二、关于房屋本身的有效性只要有购房合同不管按揭与否都是合法的房屋,那么租赁关系有效的。您的合法权益就是有保障的了。 三、关于救济途径。通过法院诉讼最佳有效,判决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有执行局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清退。一般在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准备租赁合同、诉状、你方身份证、房产证和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等; 3、对方违约的胜诉可能性大; 4、可以报警录像确定房内物品情况; 综上,本案事实争议不大,胜诉可能较大,我建议您委托律师及早办理程序事情。依据诉讼程序解决最佳,因为您已经耽误不少时间了损失也在不断的扩大。尽快尽早处理。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他在2014年12月份的时候以父亲的身份给一个7岁男孩买了一份平安保险,受益人是孩子的母亲,在这期间还办了一次退保及投保人变更(保费是退到他账上的)。依据法律规定,本案的重点在你前夫使用你们的共同财产投保到其他人身上,损害了你们夫妻之间共同财产权益。我认为您就该部分财产可以要求分割,并证明你前夫有离婚过错情形。《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如你前夫因出轨给你造成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赔偿。但是不影响分割共有财产。但是该证据不是绝对直接性的证据。 二、如果起诉的话,您可以以离婚财产纠纷提起诉讼解决。由法院判决讲该笔保费进行分割。 三、对于出轨的事实建议您向其单位领导反映,这样子的效果会更好的。 四、我的意见是现在您可以先委托律师进行面对面谈判,然后确定方案,同时提出你的合理要求。如果协商不成的,我们再提起诉讼。思路和法律规定就是这样子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我们是国外母公司100%注资的中国公司,母公司今年在中国又成立了一家新的100%注资的公司。依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判例,关联性企业。 二、现在要求员工重签劳务合同,我跟原公司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这里面可以确定的是工龄不会断,所谓工龄就是工作年限,在自己的人事档案中会有体现的。 三、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您可以参照上诉条款计算的。 四,关于法律依据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五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五、签订合同没有什么特别的,因为合同本身是单位出具的,很难修改的。 我的意见是您可以明确提出要求的,让单位做出书面的答复。因为相关的法律和事实明确偏向保护劳动者一方的,得到支持的可能性较大的。如果对新单位的待遇不服,找出证据证明过错还是可以继续维权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 回复时间: 2016-05-05 23:27公司申请破产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申请主体。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管辖: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三)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四)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五)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   (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七)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
  • 回复时间: 2016-05-05 17:13二手房买卖问题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由于卖方的特殊原因,产权人不在本地,卖方作为委托代理人签三方合同,中介并且当着我们的面和产权人进行了询问和录音。我们从法律中找到有利的点来看。依据合同法的规定1、当事人有与协议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小孩子是不能签大合同的。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再看民法通则的规定: 民法通则 第二节 代 理 第六十三条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 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 得代理。 第六十四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 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 第六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 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 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录音就是口头形式之一,签订合同依然有法律效果的。我的意见是合同是成立并有效的。 出卖人受到合同的约束,不能单方面违约,否者必须支付双倍的定金。 二、现在您可以拿着合同起诉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具体操作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处理的。我认为是可行的。 三、我建议您收集好录音、合同、证人证言、委托律师到房屋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解决。因为您已经卖了房子此事情不应该在继续拖延下去了。具体您自己考虑吧。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 回复时间: 2016-05-05 16:22要回血汗钱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您目前面临什么问题,什么钱不能追回。 二、您如果文字表述有困难可以打我电话的,我可以想办法为您指引方向。 三、关于您的苦衷和倾述如果需要可以电话联系,我会仔细倾听。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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