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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2-01 21:16跟朋友合伙开ktv,一开始筹划说只要300万,我占30%出资90万我的回复:一、你好,因为没有相关的民事协议导致您的维权困难。 二、因为出资的公司确实在经营的,也不能构成合同诈骗。 三、本案来看应该说对方赚了法律的空子。实在也是没有特别的办法。 四、本案的突破口在于让对方签协议确认出资到位,或者向你借款的事实了,这样子是最佳的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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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2-01 21:11我是嘉兴人,男友是安徽人。想结婚但是我家里有哥哥。我该怎么落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您是嘉兴户口,男友是安徽人,你们可以登记结婚。招女婿的方式落户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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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2-01 21:08我在星沙买了一套房子,房子的首付还有七七八入的钱总共发掉]30多万全部都是我一个人出的我的回复:你好,婚后购买的,无论是哪一方支付的房款,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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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1-22 22:42房产抵押贷款问题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房产证交付主要是你们个人之间的书面约定,法律只需要办理他项权证就可以了。 二、诉讼的事实理由应该是以诉状为准,第二次已经重组的,第一次合同应该已经终结所以说本合同胜诉的原因,还是需要证据来说明的。最好是能够看到材料。 三,如果银行诉讼的话,您个人又是不上诉的,那么我认为在上诉期后,银行会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措施由法院执行局来确定。也不会一定会对您个人怎么样,主要是执行您名下的财产。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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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1-22 21:37火灾责任如何划分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房屋租赁过程中发生火灾情的,需要认定侵权责任方。本案中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房东引起那么整个侵权责任方就在房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二十二条明确确定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补助具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等九项。 因此,主要赔偿责任就在于事故责任造成一方来承担的。 二、租房时没有签订租房合同不是本案的关键不做分析讨论。 三、关于厂库存放的问题,只要不是特殊规定不能存放的情形,那么房东本身是有管理维护责任的,又明知的,您的个人过错不会有的,除非您个人存方维护存在明显的过错是可以操作的。, 四、现在要等的是事故认定书,和财产任何损失的数额统计,然后有保险的走保险,不能走保险的就需要自己协商处理。一般来讲本案承租人的责任不是很大的。不要太担心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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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1-22 17:24无法生效的投资却不退回已投本金.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对方公司采取的是要约方式进行,本身合同的规则并不是国家法定,也不是金融条款规定。所以说对方的描述并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公司主体存在,并且您有出入金的截图证明的,我认为对方公司涉及的不仅仅是民事行为的。因为这种不明确告知合同内容就采取集资方式获取投资者利益很可能涉及非法集资罪,或者说诈骗罪等情形。两者都属于犯罪情形。我认为是有理由报警来处理这个事情,如果涉及面大的话是完全可以处理的。 二、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问题,如果公安不受理的,对方自称合同无效,那么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应该返还本金。否者属于不当得利,或者说侵占的法律情形,您完全有理由采取民事诉讼和刑事自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法律权益的。 三、请您来准备好相应的证据,然后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处理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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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1-22 14:30我单位与员工签订有劳务合同也给员工缴纳社保了但是没有按照合同期限缴纳会怎么样?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 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因此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工之日满1个月的次日起)。 依据以上条款你缴纳社保的日期起算点应该是在实际用工之日起而不是合同签订之日起,你如果能够举证证明自己的实际用工期限的,那么你虽然实际上没有按照合同的期限履行合同缴纳社保的义务,但是你并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 三、关于员工不履行职责导致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出于劳动关系争议期间的,也会导致不能按照合同期限的问题。如果员工中途放弃缴纳社保的本身也不会产生相关的问题的,您作为单位不会有责任的。 四、关于单位无故停止缴纳社保的情况,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那么劳动者掌握了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的主动权。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依据上诉条款,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金的。单位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基本就是干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另外劳动局继续追究的话,还会涉及行政处罚的问题的,这种情况是最为糟糕的了。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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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1-20 14:52电瓶车在机动车道行驶与小车相撞其本人身体不好导致死亡如何处理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IE您解答: 一、你好,电瓶车从南向北在双向四车道的机动车道里面行驶,本人从东向西行驶经过十字路口横穿时与其相撞,导致此次事故的发生。这里面看到了一点,电瓶车违反道路安全法的规定,占用机动车道行驶,存在过错,因而此次事故的责任认定要依法处理。这也是赔偿的事实依据。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人赔偿也是按照过错来进行责任承担。 二、到医院诊断为断裂脊椎骨一根,上消化道出血,经B超与CT检查无其他,但其本人有近十年的肝硬化史,而于5小时后死亡。以上论述证明,事故致人死亡的直接因果关系存在重大疑问。我认为依据您表达来看,上述的伤情不至于死亡,死亡的参与度在本身的疾病,因而不能认定交通事故之人死亡,也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三、对方现在不配合的,不属于您个人的责任。您的意思应该为本次事故需按照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由交警组织调解或者法院诉讼来解决的是最好的。 四、关于事故责任先让交警定下来,定下来后可以赔偿,如果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再事故认定后3日内申请复核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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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1-16 21:15财产纠纷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老公未经您的允许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可以撤销。追回属于个人自己的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我认为现在您需要举证证明自己的观点,您老公处分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可以追回属于自己的部分。 二、关于借条的问题,对方需要举证已经借款给您老公的事实,仅仅凭借借条证据是不充足的。 三、您劳动单方面实际是赠与的行为,属于损害第三人权益的行为,您有权通过诉讼依法获得自己的权益保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四、我的意见是赶紧收集证据立即起诉解决,这样子有利于损失进一步扩大,保护好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减少问题解决不必要的麻烦。 这是一起私自动用夫妻共有财产的案件,其重在证明是被告取走了钱,被告只要无法说明该款是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被告就是侵占夫妻另一方的财产,应当返还。在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未经原告同意,私自取走夫妻共有财产,且无法说明该款的用途和去向,也未用于购置夫妻共同财产,被告属侵犯原告的夫妻财产共有权,应返还其中属于原告所有的一半,。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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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1-16 20:28超高风险投资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期货交易类,可以与对方签订委托理财合同,目前个人之间的委托协议是有效的,法律受保护的,但是必须要约定责任分担的方式,一旦亏损就麻烦了。 二、平台一定要合法,目前操作平台合法的就上海期货黄金是国务院备案的是合法的。 三、依据期货管理条例和黄金交易条例,公司不能代客交易和单方面承诺受益。 总结一下,主要是规避公司出面的代客交易和单方面承诺受益的规定,还有交易平台要合法的。 我的建议是个人操作,资金入住,风险自担,受益共享,抓住几个要点可以操作了。有什么问题可以联系我,我这边对贵金属交易有所了解可以详细咨询交个朋友。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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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1-16 20:20咨询下网络犯罪,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对方设计游戏赠与金币的行为属于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属于常见的经营方式。我关注到此类游戏并由限制个人注册数目,并且希望游戏用量增加销售于推广的。冲这一点来讲,您并没有违反法律。 二、后再通过开发软件编写实现批量登录领取该游戏金币,然后把这些金币集中到一个进行出售。 据我所知这些游戏币,实际也是一些电子数据,不是正正意义上的财产。 三、您的问题关键在于开挂后,对于对方的游戏经营产生影响是否属于犯罪的问题。不会触发法律,但是一般的网游会触犯游戏商跟玩家的协议条款,使用外 挂类造成其他玩家损失的或者对服务器平衡造成混乱的会对账号做出处罚,轻则警告,短期冻结账号,重则永久冻结,或者删除账号。 但是不绝对,有案子产生过。 如你的程序中有一些辅助代码与游戏中先关程序员重复,检察院会以侵犯著作权来起诉,依据您的所得数额或者对方的损失来判定个人的刑事责任。 我的意见是这个行为游离于法律边缘,还是不建议操作。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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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1-15 16:31公司需要办理什么证件我的回复:注册公司需要提供的资料及流程费用: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步的手续费是30元。 (30元可以帮你检索5个名字,很多名字重复,所以一般常见的名字就不用试了,免得花冤枉钱。核名通过后,打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例如你的每年房租是1万元,那就要买10元钱的印花税,贴在房租合同的首页,后面凡是需要用到房租合同的地方,都需要是贴了印花税的合同复印件。(2014年3月1号后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 3、编写“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到工商局现场办理营业执照,带齐以下资料! ①公司设立申请书(可以在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 ②公司章程(可以在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 ③董事法人监事任免书(可以在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 ④总经理任免书(可以在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 ⑤全体股东法人身份证原件; ⑥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的第一步已打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到专业刻章店刻印公章、财务章,正规的章是到公安分局备案过有刻章卡的;(1-2个工作日)。 5、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公章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1个工作日) 6、凭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公章到各(您所在)区的国税或地税分局办理税务登记证;(1个工作日) 7、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你要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银行会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2014年3月1号后注册公司新政策已实施可省略此步骤)。 8、到开验资户银行凭公司全套资料把验资户转成基本户(没有开验资户的实收资本为0的也可以到银行开基本户)。 简单来讲可以在当地寻代理办理公司业务,费用也不高。可以处理完毕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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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1-15 16:16捷信贷款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我在捷信贷款15000元,2014年1月5日开始还款,每个月767,还到现在2015年11月5日,本金已经还完,超了1000多。按照目前的最高利率来算,受国家保护的范围就限制在36%的年利率中,那么一年以内最多利息5400元,两年的话10800元。以15000元为基数计算,到2016年1月5日,本息总计可以高达25800元。这是法律默认的最高范围内的情况。如果已经归还16000元,那么剩下的就是万元左右的。 其次,本案来看,最麻烦的还不是法律层面的问题,更加主要的是社会性,担心非法索债的问题,尤其是暴力恐吓手段的。建议您提早准备,收集证据保护好自己的。 再者,还是先协商一下看看合同的条款关于利息的约定,是否是法律超出的,一次性付清是否有协商余地等等,如果协商不成的,我建议您不要着急,缓和情绪。软处理会有办法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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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1-15 15:19自己独立开发的免费软件,可以接收捐助吗?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自己开发的平台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但是你会在软件里面设置一个“捐助作者”的渠道,里面附上我的银行卡、支付宝等收款方式,让用户可以自愿地选择捐款或不捐款。这里面分为两种理解: 一、 捐助行为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属于赠与,区别于经营性行为也区别卖艺来博得喝彩掏钱,因为卖艺是一份生活的行当。你是静态的不能表现出行业性质,定性较难,我不认为是经营盈利行为。 二、关于认为你变相收取盈利的定性问题,我认为不对。变相收取有约束力和强制力,捐助是没有的,可捐助也可不捐助出属于自愿行为。 对于设计变相的问题还可以理解为,我的平台是我的产权,我收取的是平台管理合法费撇开知识文本著作权利的问题,我认为合理性存在,合法性确定,可以操作。 其次,我的软件内容有一部分是来自于正规出版物的,而且这部分正规出版物是收费才可以使用的,我这样的做法会对他们构成侵权吗? 这个问题是你风险所在的地方。依据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我的意见是你这四分之一如何体现在你的文本,是集中还是分散。 你软件是以教学课堂还是私自一对一,一定要表现出上述法定许可的情形,否则稍有不慎就容易被认定侵权的了。适当标注原作者本身也是对他们的尊重。我认为这样子比较妥当。 再者,律师对教育行业本身也不是特别清楚,四分之一的内容到底是如何认定一定是原作者能过显著认识是对方的著作权的。原作者如何能过清楚辨别你的软件获取的对方的知识内容,我还是有疑问的。 最后,我建议你可以小部分试试一对一使用操作,任何事情都有风险,我感觉您所咨询的内容来看也不是唯一可以一锤定音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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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0-29 16:33建筑工地打工受伤法院不认可劳动关系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本案中,劳动者在工地上发生伤害的,如果需要确定工伤的必须先要确认劳动关系,然后才能确定工伤,才能按照工伤理赔进行的。不能进行的,应该按照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进行。 二、我认为您可以建议您的朋友做一个司法鉴定。构成伤残的,按照伤残鉴定结果来进行的。那么这样子的话诉讼的可能性会更大的。更有效的解决好案子的。也更加可行。所依据的法律规定是《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若干问题的解释》从处理结果来看是比较可以的。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换个诉讼思路解决案子更加可行的。 四、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的,也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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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0-26 12:01信用卡借给别人用,别人不还款,该怎么处理?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有个朋友,把我的信用卡借去使用,现在已经欠款达十几万了,却推说没钱还款,现在已经逾期块一个月了,我自己也没有钱还。这里面来讲实际借款人是你的的朋友,那么实际还款人也应该是你的朋友。但是本案的问题是,对于银行来讲还款人以登记为准。那么他的追诉对象是就你本人的。我的意见是您应该报警立案做好公安笔录,证明银行卡的实际使用人是你的朋友,这样子可以避免你以后对于自己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很有用处的。 二、想去报案,却苦于没有证据,当时卡借给她,她什么凭证都没有留给我,也没有借条,但是现在卡都在她手上,我应该怎么办?想要报案,还是需要证据的吧?对于这个问题是这样子的,您虽然没有证据但是公安笔录是十分有效的证据,可以通过笔录来证明这个事实的。并且公安传唤,对方会害怕会顾忌的。 三、关于这个事情,因为涉及数额比较大,银行很快就会采取措施来实施,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都会产生是十分不利于您个人的。立即报警取证是可以的。 四、就经验来讲一旦事情发生了,就难以挽回损失,建议及早处理。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也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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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0-18 22:15本案被告是否举证无能?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老黄维权之路艰辛至极,十分艰难。这个案子问题在于案件的触发点,在于土地证的登记在于违反土地承包法中关于,申请集体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必须是本集体组织成员才行,外国户籍的人不能申请,那么土地证如何能够申请的呢?不可能申请。只有违反实体法律的规定的可能并且在上诉时进行实质性审查,全面审查时为何没有进行明确而做出驳回的裁决是我们不能理解的。依据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应该由行政主体举证说明,这是我们常说的举证责任倒置。 我认为几次诉讼和复议完全是在基于现实考虑,认为只要是公信力机关作出的登记公示,不能否定。避免冲突。 但是任何行政行为必须要符合实体法的范畴,土地承包法,宅基地使用条例,的规定,尤其是行政审批必须严格苛刻。 二、几次维权之路充分体现的是,有法不能用,操作死板不顾及受害人的感受,基本的住宅权利即便是自己确实有债务的也应该适当予以保障。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也是法定要求。不知道这个问题行政主体有没有仔细深入。 三、我支持个人的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社会的公证和谐。有时候过程比较结果更重要的。 希望我的回答让老黄有所安慰,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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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0-18 20:10卫生间下水主管道堵了,我是五楼,水从我家卫生间地漏和马桶翻了出来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依据您描述的案情来看,本次事故发生的原因是水管堵住而且是属于公共部分,属于维修基金承担的部分,依据物业合同法的规定,物业承担主要的维修费用。 二、关于水管堵住的原因不是明确的,您本身也是此次事件的受害者,对于四楼的侵权行为,没有主观的过错,也没有实际的行为去做这个事情,那么楼下的事故您本身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应该有事故发生的过错方承担。这里应该讲管理方存在管理不当这一点是明确的,管道疏通是物业服务范围内的问题的。 三、楼下的主张应该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并且对方的损失也是需要自己来评估后向物业承担的。如果说需要您来承担的,必须是要对方来证明您没有采取行为致使损失扩大导致楼下漏水的。 四、依据合同法的规定,管理者存在过错的,向管理者主张。本案你们应该向物业主张责任,而不是住户之间的问题。除非有证据证明住户自己存在明确的过错的,但是一定要有证据的。 五、我的意见是受损用户和物业,开发商一起开会来解决这个问题,大家定损,定责,然后理赔。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去法院提起诉讼。依据经验来讲这类事件大家都是积极去解决,也没有人故意造成的,协商余地较大。不是不能解决的,而且比较和气长期需要见面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电话联系也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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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0-18 19:52维修楼下的排水管所牽涉的其它装修费用应由谁负担?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楼下说他们浴室上方的排水管是我们的,在漏水,要我们维修,我们没意见。在口头你们承认维修这是解决问题的态度,我表示认同。依据合同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人一方主动承担责任的。双方应该是没有异议的。我的意见是支持的。实际中对方应该是体谅解决的。 二、关于换吊顶的费用承担问题。依据侵权法的原理来讲在侵权法理论中,赔偿财产损失一直是坚持“填平”原则,即应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现有的、实际发生的损害(也当然包括发生的合理费用)为限。 我的意见就是本案中这个更换的费用是否是合理费用。因为水管属于您的,在维修中会造成必然的更换费用,这部分实际上是由对方要求产生的。如果漏水实际造成对方不能适用浴室了,那么您要承担的。毕竟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但是对方没有造成实际损害的,但是对方要求您更换的这部分的费用要求对方承担。 目前法律对这个问题没有直接明确的规定,只是一个大的原则方针是填平侵权行为的实际损失。公平承担。 此类邻里纠纷因为涉及敏感的问题,考虑以后长期相处的问题,实际可以协商为主,都可以协商掉,和气解决的可能是比较大的。 如果不能自己协商的,可以人民调解等处理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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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0-14 15:05侵害老年人权益《控诉书》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对于您的遭遇深表同情。一二审已经生效,您应该走的程序是再审程序。要想重庆高院申请再审的。 二、准备好新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有必要的话可以申请证人出庭。 三、法律程序的话可以向律师求助 四、按照您的情况您是可以办理法律援助的,可以帮助你指派律师服务的。 五、具体案件可以电联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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