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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6-29 23:40关于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本案的别墅应该是夫妻共有。在离婚时关于财产的分配可以约定,但是该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本案银行不知情的情况下是不能单独直接把债务转移到前妻名下的。相反银行更愿意把你们两个人列为债务人更加有担保。 其次,本案是您与银行产生抵押担保的借款关系。需要变更借款人,必须经过银行的同意。一般银行不会无故减少一个有履行能力的债务人。 再者,本案的处理方法我建议: 一、协商必须去银行综合业务部找行长审批变更借款人,必须是妻子同意。 二、向法院起诉确认房屋的产权和债务人,并把银行作为第三人,明确告知债务人已经发生变更。该确权诉讼的方式来对抗银行不知情。撇开自己债务人的身份由法院发协助执行书来变更借款人身份。 三、如果妻子不同意变更,直接把房屋出给善意第三人,房屋买卖关系回成立的,房屋过户给第三人,把卖房款的相应部分给妻子,前妻是没有办法的。这样子您的借款人身份必然消除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会长期给您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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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6-27 21:35车位纠纷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物业主任的行为属于诈骗,您们是受害者可以报警处理的。 二、你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合同,支付合理价格的,属于善意取得,物业已经没有办法收回的。 三、物业要强行收回的,我建议您直接起诉解决。可以胜诉的 四、先去协商,协商不成后在起诉解决。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也可以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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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6-27 21:22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如何有效处理 解决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从法律角度讲,司机没有垫付义务的,只是情理上认为要垫付。我建议是等到治疗结束后一次性了断。前期可以部分支付表示人道一下。对方家属不管怎么样,建议不要先支付全部进去。 二、本案的关键部分还是在于事故责任的认定。责任决定了赔偿的数额。事故责任的处理您可以申请复核如果您觉得交警认定不当的话。 三、保险公司可以先垫付一万元。作为医疗费用 四、现在其实不需要做太多,对于已经支付的对方需要出具收条的。、、 其他也没有什么的,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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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6-27 15:36兄妹有权来分母亲生前已立遗嘱给我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所建房屋吗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您已经尽到了照顾抚养义务,应该多分相应的遗产。 二、房屋是您出资建设的,物权所有权是您个人所有的。 三、虽然遗嘱的效力有瑕疵,但是作为佐证是有能力让法官内心产生对您有利的想法的。 四、村里应该对事实比较清楚了解的,您作为小女的问题以及照顾抚养都是可以证明的。 五、您出资照顾目前的事实,医药费等项目是可以进行证明的。 结合以上几点,我建议您诉讼,分家析产,确定房屋产权后。或者直接确定房屋产权的,然后直接要求法院协助函履行过户义务就可以的了。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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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6-27 15:22房屋问题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您的额房屋如果登记在册,申请审批建造的房屋是合法建造的可以获得法律保护。任何人是没有理由来进行拆除的。对于房管局的通知,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这个诉讼是没有问题的。 二、如果没有审批的,民法通则》第71条 财产所有权的定义 第七十一条【财产所有权的定义】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仪利。 [相关法规] 《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 第二条【调整范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房屋所有权在法律规定中可以事实取得的,那么房屋只有您可以自己进行处分的。 并且我认为村委和土管局在之前的几年中都没有进行处理,因为现在一些特殊关系和一个精神病人而下法通知书,是您的财产和个人权利不受到保护,我认为存在极大的不合理性和不合法性,可以信访的。拆除后您个人住宅问题又怎么办呢。况且农村地区问题本身是复杂特殊的,不能随意进行一概而论。这些都是您可以说的话。 再者,虽然谷歌地图没有经过法律程序上的认可度,但是基本的事实心里应该是很清楚的。这样子不按照实际,片面形式化我认为有不合理。在法律角度上证据确实不是很给力的。 最后,这个事情的处理还是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只能去村镇想办法维权,我不建议及时诉。 讼。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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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6-27 14:41购房定金是否能索回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前往往会签订定金合同来确保买卖合同的履行签订义务。主要目的是预防买受人时候反悔的行为的。就是法律上的定金合同。一旦签订如果开发商违约的,需要双倍返还。 其次,本案的关键是定金合同旅行中,开发商是否有明确的违约事实。如果有就可以拿回您的定金的。办案中因为恰逢休假导致合同不能签订而拖延的事实,是否构成不可弥补的违约事实呢。我们从判决的案例以及以往的事实来看,是不能构成的。合同的履行依然可以十分顺畅的。耽误少许几天的时间并没有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也没有违约赔偿。不能认定的。 再者,开发商还是能够交付房屋的,房屋标的也是客观存在的。 最后,实话来讲真心不能帮助您什么,也不建议您去诉讼扩大自己的损失。下一步要么放弃,要么继续履行合同。别的措施不是很可能的了。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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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6-25 23:11纠纷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心为您解答: 我认为本案侧重点在于家庭关系的处理,如何团结一家人。不能解开这个心结的,问题只会源源不断的。 目前的策略师躲避正面接触,自己出门小心,一旦发生意外马上报警。 法律角度来说,也是口说无凭各自有理的,希望不要激化矛盾。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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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6-25 23:04分公司副总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所谓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此案中,另外两名股东身兼副总的职务,属于本单位的管理人员,利用他们的职务权限,私刻印章、伪造合同、侵占公司款项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达400多万,满足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构成职务侵占罪。最直接的调查就是400的去向以及原因就可以了,应该是不难的。 二、报案的主体个人就可以了,公司利益损失是十分明显的,可以以公司名义要求赔偿 三、基本立案是没有问题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所以,对于公安机关迟迟不立案的行为,你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控申科提出请求,请求人民检察院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保护你的合法权利,这是合法的救济手段。 如果公安不立案可以向检察院申诉的,也是可以的。对于如此明显的案子应该来说处理比较明确快捷的。 公安介入后直接等调查结果就可以了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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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6-24 14:40村委篡改承包地并侵占违法修建村委会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虽然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但是使用权是属于农户,未经国家审批和征收手续不得随意使用,否则属于严重的侵权,依据侵权责任法,可以要求承担赔偿使用费和可以预见的经济损失。 二、村委干部滥用职权的行为,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我认为您可以诉讼的。 三、之前的诉讼给您的经验是不愉快的,现在土地确权,我建议手续正规全面。这是王道。 如果是新申请土地的,建议您按照您们镇里土管部门来处理。 如果是诉讼的话,就是证据的收集。使用的证人证言,以前的土地使用权证。村里篡改的记录证明。 建议您有可能吧问题在细化一点,或者加我好友我们仔细交谈。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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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6-23 23:44赡养权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必须要履行的。但是赡养费用应该是子女之间共同承担,子女都必须出钱出力的。我认为当前您的问题可以操作的方面还是分开赡养为佳。即爷爷由您父亲承担,奶奶由您小叔叔承担费用。关于费用的数额,能协商尽量协商,大家客观公正合理。并由村里见证上述事项。 其次,如果不能协商的,那么是否可以通过司法所进行分开调解,听取两位老人的意见和子女的意见,大家公平合理的赡养,维系子女和谐关系。 再者,协调的办法没有的话,只能通过法院起诉,进行司法调解来处理这个案子的。 最后,因为身份关系,往往是情感复杂交错的,也是难以厘清的,如果能召开家庭会议的,最好不过了。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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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6-23 22:59商品房,购房合同问题。内详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该注明合同的必要内容,尤其是房屋买卖的情况下,应该注明面积价款。否者容易引起纠纷,而且因为没有事先说明,事后往往又会有理说不清,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的。这个问题是很麻烦的。 二、不过您可以明天去房管局查一下您的网签与预告登记,系统分案会有记录的,仔细比较一下。不要出差错,如果发生纠纷的,立即与开发商协调沟通。 在去房管局的时候自己准备好身份证和合同,这样才会有机会给您查询的。 三、合同的空缺内容一定要明确的,否则是难免纠纷的。也希望您尽快落实,有问题可以联系我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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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6-23 17:45想咨询一下有关伪造借条的情况(内容很长)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单位是不能收取押金的。即便是收取押金也是需要出具收费凭证,否则可以认定是骗取钱财的行为的。您可以及时报警处理的。 其次,关于需要双倍的违约金的要求既没有事实基础,也没有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行为,您可以向劳动局投诉举报的。 再者,关于,您签订的合同问题,因为已经报警的,会在派出所留有记录,且本身合同的违法性应该认定该合同是无效的,如果发生纠纷的,公安的报警等记录作为证据使用是能够解除您的风险的。 最后,我想讲的是,伪造借条是虚假诉讼和扰乱司法秩序的行为依法是可以调查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一般人不敢。又因为您之前是有笔录的,这份笔录就是保证您安全的依据。可以放心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交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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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6-23 17:36如果客户起诉我们汽贸和银行,汽贸需要承担责任么?哪方的责任大?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任何侵权行为发生于侵权主体的过错有关,本案的经济损失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因为限速,而限速的主要问题是产品责任。产品拥有管理主体是担保公司,那么我就有理由推断担保公司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的。 其次,关于你们没有及时通知存在过错,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双方的赔偿依据责任比例来进行。 再者,关于事情发生后,我建议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可以在法律层面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本案子的。 最后,现在您可以让客户去起诉解决。因为涉及金额比较巨大的,协商的难度确实也是比较高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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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6-22 14:10关于撞了一辆农用三轮车的责任划定与赔偿问题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双方是机动车的,且对方过错明显,对方应该承担全部责任的。您无责任。 二、除了保险部分您不需要承担其他的部分。 三、接下来不需要理会对方自己做自己的事情就可以了。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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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6-22 13:59爷爷奶奶可以拥有抚养权么?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目前孩子的父亲已经死亡的,就需要孩子的爷爷奶奶收集证据,请求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来变更的。对于孩子的父亲的遗产,可以依据继承法进行分配的。应该说可以获得相当不部分的。 三、如果能够协商的,先协商一下写一个协议,如果不能协商的在诉讼,可以电话联系我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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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6-22 01:02肇事后逃逸致受害人死亡,交警未立案合理吗?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本案应该立案,因为事故发生出现死亡的,必须有一个合理的解释,也就是说必须立案侦查的。 二无论调查结果和现场如何必须先立案的。 您可以申请复议,由上级部门主管的。您可以假期结束后过去的。 接下来关于罪名和理赔的事情。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仔细交流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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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6-22 00:51家里的房子是否可以继续建?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关于房屋承建的问题。房屋普通施工应该是经过行政审批,在拿到建设施工许可,宅基地审批许可后可以进行房屋的建设和改造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因此,我认为政府只给您一个口头协议还不能全部有能力证明自己的合法性的。我建议您和政府进行协商,政府也不能出尔反尔。 二、关于政府强行征地没有经过合法手续的问题。您可以提出异议,在收集证据后向上一级政府部门和信访部分举报的。由上级部门进行处理。同时您可以作为谈判的筹码,要求政府同意您继续施工的。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说,政府征地的不合法性与您建房属于两个没有法律关联的案子,因而不能一并而论,只能作为协商的制约举报条件的。 三、关于继续建设的条件只有一个就是政府的建设审批,其他事没有任何合理途径的,也是不可能发生的。除非大家都对于此事置之不理的。有可能的话还是多沟通处理吧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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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6-22 00:15我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否还有完全法律效力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您与对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有效的。因为仅仅从合同的效力认定来看只要依据合同法的规定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 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满足上述条款协议就可以生效的,本案中协议补签也是基于上述条件下形成的,那么合同应该是有法律效力的。 二、在宅基地申请后,在其上部建造房屋的,那么房屋的所有权就依据事实形成,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房屋的。出卖自己的房屋属于处分自己的房屋情形,地随房走是我国通用的一个原则,那么协议是有效的。只是房屋产权必须过户登记才能发生物权变更的效力。 三、您与二叔之间的协议生效,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是有效的,您二叔已经收取您财物的,您的债权已经形成,如果要过户的可以强制过户的。 四、关于您父亲的协议部分,可以违约处理。因为本协议是附条件的协议,生效时间没有达到,已付款部分是定金,单方面违约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因为合同整体没有履行开始,只是从合同的担保开始了。所以您父亲部分可以反悔的。但是区别于您与二叔的部分,您们之间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不能随意解除,不能随意反悔的。所以您不用担心的,您与二叔的合同是不同于您父亲部分的合同的。 五、两个合同区别对待的问题是清楚后,希望您进一步落实过户的事情吧。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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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6-20 19:03员工手册有法律效应吗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1、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因此,您的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说法并不成立,是违法的。 2、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因此,关于我在休产假期间公司口头通知,基本工资要产假休完上班一年后才发,工资条显示产假期间公司发基本工资,只是没到我账上的问题上,用人单位的做法不仅仅没有法律依据而且属于违法行为。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去举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二关于劳动合同里规定员工手册作为合同附件。员工手册有规定,工作5年以上的女员工,如果是剖腹产的,可以享受143天的产假。但是现在公司只给休128天的问题。如果员工手册有确定的,按照确定必须履行,否则视为违反约定的行为,构成违法。 三、关于新手册的问题。还是应该按照原来的手册就是说依据143等规定处理,因为您的产假是发生在原手册生效的时候的。效力与事情发生是并行的。所以说应是对您有利的。 四、您劳动仲裁: 1、仲裁申请书 2、个人身份信息和工商信息 3、事实和理由的证据:工资打卡记录、员工手册新旧都要的 五、依据法律规定,怀孕和生产期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就此一条您就可以胜诉的。 综合本案来说,本案的事实清楚,单位违规比较明显的,您只要证据到位就可以了。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也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可以为您仲裁提供指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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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6-20 18:39转包人招的工人发生人生安全事故,承包人是否承担责任?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赔偿责任的主体:房东、承包人、受害人都是责任主体,每个人都是有责任的。这个有法律的判决和依据的。 责任分担比例2 6 2 开的可能。所以可以肯定的主体是三个,那么承担医疗费也是这三个人来共同承担的。 二、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三、因为涉及到以后的赔偿问题的,建议您收集好票据,做好受害方的工作,让受害方找到上述所有人进行要求赔偿的事情才能比较好的处理的。 四、希望您能收集好上面三个主体的身份信息,名字、住址和身份证号。以便于纠纷不能协商时进行诉讼解决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可以点我头像加我好友我们长期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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