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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19 16:31求法律援助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依据宪法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和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任何人不得已非法侵害本人的人身和财产利益。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四条 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精神障碍患者的教育、劳动、医疗以及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姓名、肖像、住址、工作单位、病历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身份的信息予以保密;但是,依法履行职责需要公开的除外。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五条 全社会应当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侮辱、虐待精神障碍患者,不得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自由。 三、本案的关键就在于家人和非医务人员的行为是否完全构成侵犯行为的点就在于您本人是否有真正精神疾病而且精神疾病的严重性是否达到服用药物限制行动的标准。如果没有的,医院和家人就属于犯罪了。医院的涉案人员将设计非法拘禁罪。 四、医院的行为是否不当或者误诊需要申请法医鉴定,您可以前往当地的司法鉴定所,申请鉴定如果与医院的结果又不一样的或者说冲突的,您没有精神疾病或者未达到用药的标准,以此为依据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法院提起医疗纠纷的诉讼。 五、第三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配备适宜的设施、设备,保护就诊和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安全,防止其受到伤害,并为住院患者创造尽可能接近正常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相关资料: 条文释义) 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遵循精神障碍诊断标准和治疗规范,制定治疗方案,并向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告知治疗方案和治疗方法、目的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第四十一条 对精神障碍患者使用药物,应当以诊断和治疗为目的,使用安全、有效的药物,不得为诊断或者治疗以外的目的使用药物。如果药物对您造成损害的,构成侵权。 综合来看,您的病情认定是关键,也是本案的突破口,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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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18 13:45我签订国用土地承包合同被三级人民法院判决解除执行案件没收我全家责任田及其集体自垦荒地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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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18 13:39遗产执行问题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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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18 01:08关于离婚后房屋分配问题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婚前男方父母支付的首付款属于赠与,婚后登记为共同名下的,进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平均分割。 二、房屋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共同承担。 三、房屋增值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利益应该平均分配。 综合来看,该房屋I是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的债务共同承担,已经或者未来增加的权利平均享受。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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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18 01:02劳动人事案例分析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刚刚处理了一起相关的案件,对于此类案件需要向单位所在地的人事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就是我们说的劳动仲裁委员会里面的。 二、用人单位对于涉及员工离职脱岗等重要人事关系的,必须要在政策发布之日起合理期限一般是一到三个月内进行通知,告知员工必要的信息与听取员工意见,并达成一致的协议。对争议不能落实的应该及时法律救剂。权利知道和应当知道,必须由对方举证,应该知道的推断在使用时必须有严格的限定。政策文件不存在应该知道,涉及人身切实的直接的事实才可以认定应该知道。 三、如果员工有证据证明其可以否定对方的理由的,在初步举证后就可以了,剩下的单位必须合理说明,不能说明的吗,直接认为败诉。 四、我建议您直接人事仲裁就可以了,本案单位是需要给员工补偿的,数额就让仲裁员确定,本人有证据证明直接和可以预见损失的可以举证主张。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呢可以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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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18 00:40轻伤分几个等级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2014年最新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轻伤一级,轻伤二级 轻伤一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 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 新标准将轻伤分为轻伤一级、轻伤二级,为法官提供了更明确的量刑依据,同时也通过技术标准限制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的规定,犯故意伤害罪导致受害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受害人的损失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解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等,具体标准请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三、明确公安机关承办伤害案件需要进行法医伤情鉴定的,应当委托具有检验鉴定资格的公安机关鉴定机构进行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各鉴定机构原则上按照案件管辖原则受理伤检鉴定。 四、案件主办单位为鉴定委托的主体,应当在受理伤害案件后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并指定单位民警带领被鉴定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对有体表损伤表现且可能不构成轻伤以上的,应在损伤消失前进行鉴定。委托单位应审查被鉴定人提供的病历资料真实性,并在病历资料复印件上盖章确认。法医出具的鉴定文书仅对经办案单位确认的病历资料有效。委托单位必须经过认真调查确认当事人存在被伤害的客观事实,才能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 五、如果公安机关不受理,可能是没有掌握您已经出院的事实,因为出院后的相关信息资料交给公安部门后,公安部门会委托鉴定单位惊醒伤情鉴定的。 六、如果拖延不办理的您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举报其不作为。 七、如果投诉举报还是没有用处的,您可以委托当地的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然后进行刑事自诉,或者单独的民事诉讼赔偿。到事故发生地法院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进行处理,由法院判决就可以了。 综合来看,您目前还有办法就是上级投诉,自行起诉维权,比较直接最有效,您可以参考。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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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18 00:12立案、保全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您的案子在实际中仿佛操作是比较艰难的,但通过法律规定的牵连性还是有机会进行处理的。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法〔2011〕195号)20.依法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或者告知申请执行人另行起诉。有充分证据证明被执行人通过离婚析产、不依法清算、改制重组、关联交易、财产混同等方式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依法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或者告知申请执行人通过诉讼程序追回被转移的财产。这里提到了财产混同的一条。 二,什么是财产混同,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该条推断债务并启,个人债务也变为公司债。在诉讼中起诉个人也会控制保全名下公司的股权。 三。个人牵连到公司后,您起诉公司然后追究公司名下的财产才会追到BC公司身上。 四、理论上仿佛是可以的,但实际上举证要求比较高。操作难度就会大。 也是个人的一个意见,您可以参考一下,如有需要进一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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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17 23:31债务纠纷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依据买卖关系的相对性,客户与供应商之间确立了基本的买卖关系,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限制在两者之间与居间人不存在关系。产品质量的问题与中介人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因而您没有责任的。 二、相反在此间的交易并没有固定协议约定,您的工作职责,那么您的行为属于自由行为,与客户和供应商之间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行为关系。供应商对您的骚扰是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三、关于报警的合理性,公民个人的生活受到威胁时,您有权报警维自己的合法权益。 是、供应商本身自己的业务没有严格把关,明确交易内容与责任主体,时候追击的,没有行为依据,因而不会受到法律的支持。 四、关于退货的问题,前提双方互认那么退货就可以达到债务抵消的目的的,否则债务关系是不能消除的。 综上来说,本案与您个人是没有关系的,此类业务纠纷,您可以放手让合同的相对性双方来协商解决,协商不能的诉讼处理。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呢可以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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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16 23:29被公司外派工作期间上班不慎受伤是否工伤,如何维权更恰当!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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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16 17:05担保负债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您这个债务可以通过不知情,用于家庭生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或者订立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公证等措施可以在有风险的时候解决的。 就我看来您可以避免该部分债务的。内容比较多,有需要加我好友也可。 总体来说您可以放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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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16 16:47开发商可以依据购房合同中不合理的附加条款免于交纳延迟交房的违约金吗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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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16 15:24婚前我父母掏30万首付给我买了一套房,婚后房产本才下来,房产本写的是我和我丈夫两个人的名字。如果离婚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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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16 15:22是否涉嫌妨害公务罪?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本案不能构成妨碍公务罪,但会受到治安处罚。所谓妨碍公务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本案中甲乙没有故意采取暴力,对警察的行为进行阻挡,到达报复或者打击警察逃脱为目的。而是更多出于意思误解,警察对自己的不利行为并采取的自我保护措施。无主观故意并且情节比较轻微。 在派出所公安采取的非正常手段属于违法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所获取的笔录口供不应该具有法律效力的。请您及时收集证据,可以保护自己。 对于本案饮酒来说,酒后行为判断力有所减弱造成的,行为不当确实存在过错,但是不会因此被定罪量刑。行为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不足以到达犯罪程度。 三、事情发生后,还是积极去处理最佳,主动接受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积极赔偿,如果被定罪量刑的马上委托律师避免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羁押措施。为涉案的两位民警赔礼道歉。 如果强制要对甲乙处理的,再另行处理。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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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16 14:41太太婚前未婚生子现16岁,现孩子随母移居香港,因不知孩子父亲是谁,出入境移居申请却要求太太具抚养权公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看完您的问题着实替您纠结,既要照顾父亲,又要确认母亲的抚养权牵连因素太多,无法一次性解决问题。我再看了以后也是本着试试的角度来看。 法院直接受理确认抚养权的案子,必须是应该是同居关系或者夫妻双方到场的角度下才能够确认的。没有涉案的双方主体,法院无法单独就一方在场时就做出判决。所以必须找到孩子的亲生父亲或者可能的亲生父亲,来组织一场诉讼。只是有一个担心就是出入境管理部门会不办理,因为孩子的生父还是有权益的。所以如何阻断呢。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把孩子列入民政局孤儿名单中,在转为你们夫妻收养来确认孩子的抚养权。这个可以试试。不知道可否? 三、公证处可能是确认孩子与母亲的亲子关系是可以的,其他的是不行的。 四。出入境管理机构一直纠结于孩子的生父问题到底是依据哪一条款?我个人觉得这条款应该不存在,生父权益是可以被收养,司法判决,所取代的。单独以这一条款卡的。行政行为属于不合理不合法的。我建议是不是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确认一下。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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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16 10:25交了钱,发现没有预售许可证的问题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商品房买卖定金担保的,必须双方各执一份定金担保条款协议,协议才能正确公平实施,对方一份担保协议的提供不能作为有效依据,存在重大误解与显失公平的存在过错,本协议可以尝试以您缴纳的80000元定金为依据,进行催讨退还。 二、对于返租类商铺投资,必须有买卖合同和回租协议,您在支付定金后,可以要求马上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的内容,如果不能与您 您签订的,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者没有约定您催告后仍旧不签订,您可以发送书面的通知或者电话要求签订,并双倍要求爱返还定金。 三、本案预售许可的办理的时间是一个焦点,办不下来,或者延期办理又不与你签合同的,可以双倍返还。甚至可以主张一倍的购房款。 综上来说,开发商没有依据合同法给你一份协议,存在重大过错,存在重大误解与显失公平的存在过错,可以要求撤销并赔偿损失。预售许可没有及时办理说明您的合同准备工作也没有做好,本身是一个过错。作为您来说: 1、要求退 2、要求赔偿。 3、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4、媒体监督支持可以救济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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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15 17:36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要求车辆报废,购置税应赔偿吗,如何计算赔偿金额?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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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14 22:01单位内部福利分房争议属于民事案件法院受理范围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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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14 21:59公司要告我玩忽职守罪,怎么办?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依据我国刑法规定所谓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您的工作岗位决定了您不具备本罪的身份条件。公司最多惩罚您为工作不认真,但不会因您寄发票的行为对您起诉要求定罪量刑的,而且该行为是委托第三方物流并役确认签收情况,通过信息可以查询,您也已经查询确认的。在收据一方也履行了通知对方义务的。就此,工作内容上并无不当,送达工作的交接已经完成。绝对不构成玩忽职守的罪名和工作不认真的说法,至少就此事议论。 二、依据目前的交易习惯,寄送发票的时间和数额都应该是预知的,对方明知发票已经到,但是以本单位传达室未登记该不确定不具绝对关联性的理由否认。明显属于抵赖行为,应该予以驳回。他的理由是不成立,反而他的不作为视为已经签收才行。 三、关于票据问题,争议是没有的,您个人没有任何责任。 四、至于结束劳动关系,也不需要单位同意的。自己提前一个月书面解除通知书发送一份到期就可以解除了。比较方便的,办理转接手续也比较方便的,如果单位不配合满上联系劳动局,处理起来比较快的。 综合几点来看,1、本案您没有责任2本案可以直接以您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就可以了。需要我写的可以来联系我的额。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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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14 21:30对涉外行政案件是否计算审理期限?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审限管理规定 (2001年11月5日 法[2001]164号) 第四条 审理行政上诉案件的期限为两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 第十六条 不计入审理期限的期间依照本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下称《若干规定》)第九条执行。案情重大、疑难,需由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的案件,自提交审判委员会之日起至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之日止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需要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的案件,征求意见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参照《若干规定》第九条第八项的规定办理。 要求下级人民法院查报的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复查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二、行政诉讼法规定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无明确规定的参照民诉法。 综合这两点来看,本案无特别理由的审理期限应该在120天,法院无书面说明的应该审理完毕。否则是超期办理的。 救济措施: 申请检察院监督。按原来的思路可以进行。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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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13 13:39可以用身份证号查询开房记录吗?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依据公安内部系统可以查询到全部的开房记录和身份信息。 二,个人或者律师单方面还不能查询,需要自己的一定办法。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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