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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13 13:21交通肇事逃逸走司法程序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本案对方涉嫌肇事并逃逸的属于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二、事故车辆已经扣留的,您到交警那里去取对方的身份信息、驾驶证和行驶证、对方的保单。 三、汽车修理的费用发票原件保留好。 四、您携带本人的身份证还有上面相关的资料的律所委托律师起草起诉状,您就可以立案,择日法院开庭审理的。 五、本案诉讼胜诉稳定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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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13 10:07遇到私人医院夸大病情重复收费胡乱收费如何维权我的回复:年后,很高兴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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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13 00:07集体土地建设土地使用证遗书怎么写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您的情况也比较简单,但是为了客观保证无风险的处理的话。我直接建议您前往当地的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那里有完整齐全的遗嘱文书,有公证员为您把关作证。公正文书也是备案终身,事实发生后马上生效。法院一般会直接采纳文书内容,涉及争议处理迅速。 我是强烈建议您到公证处去办理的,一般政府机关也直接认可的。费用也不是很高。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您还是希望自己书写的话,可以联系我的邮箱,我给您全部整理后发送,您可以直接使用。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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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13 00:00银行担保的问题,很急!!!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1、担保到期银行无权连带追责。 2、银行起诉随时可以进行但是胜诉的可能是没有的。查封您房产的程序可以走,执行您财产的可能是没有的。 3、您不用担心,及时诉讼的话,委托律师出庭就可以了。 4、银行授信一年,担保半年,银行出面明显过失了,导致担保追究责任困难,提前收回款子又不行的艰难困境。如果想撤销放款,法律也没有依据的。 综合四点来看,您可以放心处理您事情了。没事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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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12 23:51因异地社保原因,签署这样的附加协议有效吗?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这样子的操作是没有问题的,协议也是有效的。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有效形式。 三、工作年限可以通过社保,工资打卡记录,证人证言,附加协议有注明合法有效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无论是事实还是推断都可以寻找到您的工作年限的。 四、您的情况如果还有不放心的地方的话,可以通过工商局查询公司的关联性来处理。您的工作内容和劳动合同关系的变更综合来认定时没有问题的。您不必担心。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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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12 23:27大量求职者身份证被应聘公司冒用在淘宝网开店我的回复:你好,浙江嘉兴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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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12 23:23关于二手房补充协议中规定收到全款日期的一个问题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本合同没有约定违约的责任话,双方应该协商处理。如果不能协商的,将以法律途径解决。 其次,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方式,目前案例处理下来甲方解除的可能不大(不绝对,法官自由量裁的)。理由如下: 1、法院审理案件的精神,尤其是合同案件,主要支持合同的继续履行,维护经济的和谐发展这是一个方向问题,在法院会议精神上是有的。因此案子多判决继续履行。但延迟付款的属于违约相应的利息损失是要承担的。 2、延迟付款时间不长的话,不属于根本性违约,达不到解除的条件的。 3、甲方解除合同理由不充足,如果银行已经放贷,收钱的可预见性较大,不得擅自解除。 综合三点来看甲方不能够单方面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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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12 23:12手机丢失怎么处理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手机遗漏在出租车等城市公共场合的,当以认定遗失物。 二、 第一百零七条 【遗失物的善意取得】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 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所以您可以追讨回您的手机的,法律依据十分充足的。 三、 依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 【拾得遗失物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看出本案中拾得人没有履行返还义务属于不当侵占。依据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至此您不必支付拾得财务的人任何费用。 四、解决方式有几种: 1、本案中有社会道德与法律的内容,新闻媒体比较愿意帮助曝光,舆论监督催讨。 2、对方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警后,强制收回。 3、村委会出面协调。 4、法院诉讼执行催讨,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最为麻烦不建议。 以上是我的分析,望您满意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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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12 21:34高速上的交通事故理赔?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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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10 20:58物流发货因写错收货人手机号码,货物被他人签收拒绝返还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电话号码登记错误导致的发送错误,是否收件人也造成了对应错误。如果两者都发生了错误。关键的一步就是对应该批次的货物应该发送给某人,订单,出货单,联系单能否完整形成证明该货物非甲方定制的事实。我们能初步证明的,甲方有没有证据证明该货品是由他本人定的。对方无理由扣押财物,属于不当得利,维权的依据具备可以开始维权了。 二、如果没有记录的,也没有关系,对方陈述的事实是多收钱而扣押费订货的签收,对方有没有依据证明我方多付款的事实,那么我们的权利基本全部可以保障了。 三、立即报警,公安出警笔录证明事实,如果能够拿回的最好。不能的,等公安受理后马上向法院起诉追讨。行使物权请求权。应该没有什么大问题。 四,在证据收集方面我您看看之前你们的交易习惯或者说记录,是否也能证明此4000元货品属于对方非法扣押的,比如看订单,资金往来,以前的交易方式等等。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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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10 16:56担保责任问题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依据《担保法》第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关于担保的内容也应该予以区别,公司方面只认为是支付的利息的,必须提供相应的依据,没有依据的已经偿还的,本金与利息应该依据合同约定来处理的。第二十一条 【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三、 第二十四条 【债的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所以说,债务数额增加的部分未经您同意的属于个人负担部分,确定的说不是您保证的部分,不需要您来承担风险的。 四、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依据该条,您可以想一下当时的合同担保期限有无约定明确,没有明确的,对于期限满6个月的部分应该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了。这是您的突破关键。 综合以上观点来讲,您的担保责任要看担保时间的约定和担保债务数额的约定,两者相互确定后才能确定义务。因为涉案时间比较长而且合同约定不会严谨的情况存在,您免出责任的可能还是很大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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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10 16:05新购顶层商品房噪音过大能否退房?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商品房购买最基本的条件就是保持适宜居住的条件,不能满足房屋基本的住宅用途的,该房屋可以清退,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 二、开发商知情的情况下销售的举证责任在你方,我建议您去购买一个测量仪器,证明销售房屋的分贝达到了不能居住的条件。向环保部门和城管举报投诉,有第三方来证明该房屋的不适宜居住的。 三、如果开发商能够解决噪音问题的,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但对于因为没有解决问题耽误您居住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对明知有噪音却不予以解决并隐瞒的过错事实。 四、您个人或者先可以以邮寄的方式发送一份律师函到开发商,作为违约催告的事实处理。为下一步维权打好基础。您可以看看开发商的态度。 五、媒体宣传是最有效的制约形式,因为任何牵涉房屋居住的问题都会联系开发商,因而开发商十分在意往后的销售,这是很好处理问题的办法。 六、关于检测方面,自己检测的话给您一些标准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标准值 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如下: 类别 昼间 夜间 0类 50分贝 40分贝 1类 55分贝 45分贝 2类 60分贝 50分贝 3类 65分贝 55分贝 4类 70分贝 55分贝 3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1)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 (2)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3)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5)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4 夜间突发噪声 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1.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2.标准值 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如下: 类别 昼间 夜间 一类 55分贝 45分贝 二类 60分贝 50分贝 三类 65分贝 55分贝 四类 70分贝 55分贝 3.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的划定 一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二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三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四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4.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5.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分贝,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综合以上分析,您当以解决噪音问题为主要思路,退房为第二步骤,诉讼的程序与步骤也会相应简单明了很多的了。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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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09 22:16jiufeng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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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09 17:32客户误收他人货物不归还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对方收到他人货物的属于不当得利的情形,应该予以返还。您可以拿相关的证据证明物品真正的所有人。对不归还的,进行录音和视频录入,然后报警。证据对应后,公安强制收走。 二、如果涉及货品量比较大的,先书面催告喊发送,告知侵占的法律后果。如需要启动法律程序的可以报警,留下记录后,您可以起诉侵占,追究刑事责任并要求返还。 三、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警告。 四、求助社区与媒体平台,本案有看点,记者会愿意接入的。 综合四点后,您的货品应该是可以要回的,毕竟现在对方还不知道犯罪的后果呢!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需要相关书面材料的我可以为您代写,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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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09 16:37如何起诉:高息引诱借款一年多不还和购房合同诈骗?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a与b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本金利息属于法律保护的范畴内的,法律一般支持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大约月息是2%年息24%左右。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 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 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所以计算下来,a前三个月给付的9000元还是不够的。 二、您与李某签订的合同属于违法合同,也是无效合同。李某以无法履行的合同标的,与您签订的,又存在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涉嫌合同诈骗的行为,您可以报警,有公安部门进行处理。您手中的证据可以复印后提交。 三、如果您现在提起民事诉讼的,可以主张a归还欠款30万及利息,以及逾期支付利息的损失。 四、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如果提供的抵押物或者担保物是违法的,您可以要求重新提供抵押或担保。 五、如果您起诉的为了方便申请执行,起诉前可以申请法院查封冻结a的商品住房一套和私家车一辆, 六、您的权益可以得到保障的,相关的法律程序建议聘请律师帮助处理。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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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09 16:08请问出现这种购房纠纷的情况下我能要回定金和首付款吗?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从合同法的角度看买卖双方意思自治,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成立有效,对双方产生足够的约束力。应该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处理。但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必须有个限度。如果内容显示公平与诚信的,所涉条款依旧是无效条款,合同当回复原来的签订前的状态。 二、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开发商涉及不公平交易,有信息不公开,不诚信,欺诈消费者,或者说引起重大误解条款在里面的内容的,可以撤销合同,返还全部的资金。这个最后由法院采纳,但主张的合理性合法性存在的,裁量的话由法官决定。 三、首付款是可以追回的,不是诉讼难度,定金就是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站住法律与事实脚跟以不同法律关系,车轮诉请,还是有帮助的。可以试试,证据有的话,胜算是蛮大的。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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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09 15:35政府强制征地,农民如何维权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解答; 首先,征地程序应该公开,公平,程序进行。征地过程属于城乡规划和市政建设部门的管辖。对于您的反应您可以拨打市长热线,信访部门信访,媒体曝光,或者来引起社会关注。 其次,对于修建商铺的问题,只要符合用地规划,经过合法审批,在土地局办理手续后就可以修建的,如果属于合理情形之内的,又不予以批准的,属于行政不作为,可以到上一级主管部门进行复议的。 再者,关于拆迁协议中不履行的部分,政府虚假承诺的,您可以联合其他村民在上级政府的信访部门要求局长亲自接待,有政策主导的,原来的政策应该继续履行的。对未履行承诺的官员的责任应该予以追究。 最后,我建议您准备联名材料寄送最高政府机关监察部门,倾诉不当事实,要求合法对待。对已经的发生的不合理部分赔偿,目前要求必须予以书面答复。否则继续上访。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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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08 21:53离婚后银行信用贷款该由谁还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妻子一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并用于个人目的,属于个人债务,应该有个人承担与您无关。银行无权追究责任与您身上。连带关系因为分居已经中断。 二、本案您与妻子分居意思联系中断未经共同决定处分的财产,在您的分居证明事实下,可以免除婚姻关系期间对方的债务。 三、因为妻子的个人行为,而且因分局已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院应该追究你妻子的偿还责任。在责任明确的前提下,您妻子无经济能力偿还的。将会以信用处罚进行,其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不会发生。 综合以上三点,您不必偿还债务,没有经济能力的,列入信用惩罚无其他不利条件。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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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08 21:42儿媳妇不赡养老人咋办我的回复:你好,很高行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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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4-08 13:42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新婚姻法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离婚前男方把房子转到女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婆婆给儿子的财产属于赠与财产。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所以可以肯定婚前赠与您老公个人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老公处理的话,属于自由处分物权的行为。该处分行为依据《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经过登记后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老公离婚前把财产处分给您个人的行为,其实还是在夫妻关系的存续期间发生的。还是共同财产。 最后,最关键的额一步房子转化为您个人财产的问题就在于,欠条和协议,出分了房子,无论是债权对抗还是物权的处分转让也好。该房屋才真正的落实到您的头上了。您就可以放心了。 如果对方进行诉讼的,您可以把协议说明,欠条提交上去就可以了。这样子的话,诉讼也是不用担心的了。 婚姻家庭继承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我的,希望我能够帮助到您,望您给我满意采纳!!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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