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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复时间: 2014-12-13 21:34房屋继承
    我的回复:你好,这样子的案子调调解可能不大。需要开庭,追加诉讼主体,公告六十日。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诉讼时间将会很长...
  • 回复时间: 2014-12-13 19:51借钱不还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首先,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这里的合同可以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或者其他形式,可以成立借款关系。关键在于转账证明了。 其次,第二百零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 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 息。您可以起诉,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其归还本金和利息,利息就是按照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数额也是不小的可以主张的。 再则,请您看看这次借款有没有担保,有担保的,还可以要求担保人还钱的。您的信用卡造成的损失也可以一并主张的。 最后,依据合同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 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期限的,所以说你是可以随时起诉催讨。 综上,因为是朋友关系,可以先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 收集证据: 1、录音,让其承认借款事实。 2、转账支付凭证,证明已经借款给对方 3、对方的身份信息 4、起诉状。如有需要可以财产保全的。 你这个案子有这些东西,基本问题不大的,你起诉的时候,对方结婚的,可以一起告进去有利于执行的。 还有一种情况,您的信用卡在朋友手里,用着你的信用卡消费,这样子的话,你可以协商一下,不行就报警吧。但不承认是你给他的信用卡,所有责任让银行追究他就好了。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需要法律文书材料的可以联系我,没有问题的。...
  • 回复时间: 2014-12-13 16:28关于房产纠纷
    我的回复: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我查阅了一下目前比较常用的几个拆迁政策结合自己处理的案件,认为您姑姑直接通过诉讼获得您父亲名下的财产是没有可能的您奶奶的口头遗嘱实在也难以认定,您姑姑最多只能个人申请一套无房户,其他的可能性基本是没有的。而且整个过程中抽签选房,入住领房必须是户主来办理,就是您父亲着手,您姑姑很难直接拿到房子,但是如果按人头分面积等值款的话,您姑姑还是可以或得几万的补偿的,其他没有了。这些全靠政策进行指向了。 其次,您奶奶留有口头遗嘱,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因此,您奶奶的口头遗嘱效力根本不可能被法院采纳的,不要太担心了。 但是您奶奶名下的财产作为遗产,您奶奶的子女都可以参与继承,您奶奶是否有房子的问题看看宅基地使用权证是否有这个名字在。姑姑应该是没有名字的。 目前政府的开发公司,都是让拆迁的户主去领房子,事实上家庭成员要求分割的,只有起诉您父亲,但是事实合依据您姑姑是没有的,因为他只有一个户口而已,所得数额不可能是一个三居室,简便是法院也会让姑姑拿出更多的补偿款给您家的,不存在大的分割项目,你家的权益保障会更多的。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加好友联系。...
  • 回复时间: 2014-12-12 23:14够不够成侵占或诈骗
    我的回复:你好,对这样子的人,无法讲理。建议您申请执行时,限制其出境,对其进行司法拘留。没有压力,他是不会拿出钱的。 对于刑事犯罪来说,目前不能认定...
  • 回复时间: 2014-12-12 23:10他是否还应承担哪种责任?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 如果被居心叵测的人拿到了,他拿您的材料贷了款,那就需要您还钱了,还是找到要紧 这里面倒时候的追偿责任还是要放在信贷员身上。 其次,银行批贷了吗,你签字了吗?如果没批贷你也没签字,就应该没问题,因为银行批贷时需要本人签字。如果银行批贷了你也签字了,他们把你的资料弄丢了让你有了损失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这阵子你多跑跑银行,多关注一下有没有人以你的名义贷款了。 再者,无论如何信贷员在单位里也是会受到一定处罚的。但不是很大的。 最后,希望自己关注一下,该客户的资金流动,第三人恶意领取就很麻烦了。 希望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 回复时间: 2014-12-12 22:50被骗了该怎么办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根据《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您自己签章了三份担保合同,也是您自己的大意产生抗三份连带责任,对您倒是很不利,只有拿到合同研究一下里面的事实冲突是否存在来驳倒对方了,难度有希望也有的,这个要你拿到合同找律师好好研究一下; 其次,您是个善良的人当初相信了对方的话,让您现在犯难了。您签字也没有看到合同的基本内容,但一次也可以作为对方欺诈的事实依据,只是难度还是很大的,需要录音或者证人,甚至视频来证明您签字是没有被明确告知的,然后要求撤销该协议。 再次,本案中,借款责任的直接承担者是借款人本人,以他的资产进行处理解决,是你问题解决最有效的关键,如何找到借款人或者不要人,只要找到其财产,无论是债权人执行他的财产,还是执行你的财产,你都可以最终追回您的的损失的,比如说行使追偿权的问题,这些都是可以的。这是最大希望了。 最后,如果您认为借款人和贷款人又窜通的行为来侵害您的财产利益理由可以成立的,那么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因此,您要找到证据支持您的请求才可以,否则,还是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仍然可以向您主张要求赔偿。希望您尽力先找借款人财产和证据证明他们之间谋划侵害您财产利益的,可以推翻全部的债务了,否则对您实在是十分不利的。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谢谢!...
  • 我的回复:可以变更到你名下的,赶紧去房管局办理...
  • 我的回复:你好,一年不到的样子...
  •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首先,请您自己确定你与单位是否有劳动关系。比如有没有签劳动合同,有没有正常上班。 其次,此次事故你是否有主要责任。 再则,有没有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 最后,有上面的要求的,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十级就有个3 4 万 也是比打工核算很多,使自己权益得到好的保障...
  • 回复时间: 2014-12-12 21:47打印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首先,合同的效力取决去双方意思自治,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规定,双方签章后合同就可以生效了。 其次,合同的形式有口头书面和其他形式。 再者,打印与不打印不是生效的关键。 最后,请您参照上述要求进行对比,自己确定就可以了...
  •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这样子的正义敢言,有责任的人回答: 首先,全国各大高校,基础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是有明确的要求标准的。目前各院校都在以及之力探索现代化建设道路。此学校如您所说的情况,那就确有不足之处。是否涉及重大违法的情况,就目前来说,不能定论。事实发生背后的原因应该更为重要。 其次,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属于部门规章,其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但是其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按照目前的行政体制下,校领导是应该给出比较明确的答案的。但往往事实面前产生的解释往往会让人更加迷茫。此类问题的,受害群体主要是学生,学生的呼声应该是最有力的,非被侵害的主体进行主张的情况下,管理部门认为您不具备申请资格而不做明确的回复,甚至一再拖延,最后不予以回复还是很可能的。目前国家也不存在公益类诉讼,救济途径也是很艰难。 依据目前的信访处理办法来说,您揭发的问题还是会到地方上来进行处理,因为受理的等级是有限制的,中央部委会做出下放地方处理的决定。作为百强院校,其不良的声誉的影响也是众多人考虑的问题。您如果想要管理部门明确解答的,还是需要扩大事实宣传面来进行的。无论是教育部还是别的部门,对已经产生的重大问题会有快速的反映。于是,您是否借助某些渠道来扩大事实传播力度才是好办法。 再者,关于学校每年有一部分因为成绩较差而被校方降级和劝退的学生,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05)》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一) 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二) 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三) 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四) 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五) 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六) 本人申请退学的。 第五十四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 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 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四) 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 (五) 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 (六) 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 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因此,学校只要事实依据充分。是可以劝退和开除学生的。 最后,此类问题也是一人之力不行的,如果发现问题的人多了,那么矛盾就会集中,问题也会突出来,解决的希望才会加大。以目前的情况来说,学校正当的理由会比你想的还要多很多。是否,换做别的途径试试。 您一人之力大力疾呼为大家的福祉,难能可贵,十分钦佩。您的心情也可以理解,只是需要更多的耐心来对待这个问题,对将来的学生来说,这个问题对他们不利,应该为之感慨吧。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有所启发,如有疑问可以追问,满意请您采纳...
  • 我的回复:你好,希望我能帮助到您: 首先,医院再给病人治疗前应该告知病人风险,但不是免责条款,更加不是霸王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其次,医生在治疗检察中的过错造成伤害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法律有明确的赔偿项目。 再者,医疗事故的处理,途径还是很多的,在各区都有司法调解的。本次应认定为医疗事故。 最后,请您保留好,病历检测记录,事故发生的情况记录,协商不成的诉诸法律解决。...
  • 回复时间: 2014-12-10 20:59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双方签订借款协议,意思自治,合同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应该有效。双方应该按照各自的义务履行。此案中你借款200万并约定利息以及对应的支付方式的,您的权益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对方无理由不履行归还的义务,否则构成违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在责任事实明确的基础上,如何最大程度最有效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有效的法律途径就是诉讼保全,保全的主体方面,应该是借款人。一借条上的签字盖章的主体为准,你可以起诉要求保全的。 再者,公司都是有工商登记的,一个地址就是一个企业,企业财产混同的与你并无很大的关系,有对方来承担责任。最终的决定权在法院。 最后,你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借条,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银行转账记录,就可以进行操作了,胜诉基本是没有问题的。你可以放心,趁着过年,冻结公司账户,拔应收款保全执行过来,企业本身也有一部分财产的,可以操作的。 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诉讼材料的可以联系我,加我好友的,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 我的回复:你好,针对您的情况分析如下: 首先,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公安报警后,应该展开有序调查,确定事实,进行案件的定性工作。程序上说,公安应该是尽到了义务,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此次案件。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民众的报案,都必须受理,不得拒绝。但是否立案,要看是否构成了刑事案件,是否有犯罪事实发生。有的话,就立案;没有的话,就不立案并告知报案人。报案人如果认为公安机关的立案不正确,可以向检察院申诉。 所以说现在的情况是认为交通事故的,交由交警处理。你觉得事实情况更加复杂的,你手头有证据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诉,要求公安机关彻查此次案件。 其次,本案中依据你个人的描述,但是仅仅是在你个人描述的分析上存在很多疑点,你说的几点有合理性,也是很好的调查线索。基于合理的理由对此案件提出异议是可以理解的。这些建议应该由您向办案机关反映,有办案机关决定是否继续调查,如果成立专案调查的,那么你的问题可以进一步深入,得到明确的结果。但是公安认为你没有证据和理由的,也可以不受理这是他们的权利。 再者,目前交由交警办理也未必是件坏事,加紧寻找事故车辆,认定交通事故的,可以进行后续的理赔解决工作。如果没有车辆的事实,谋杀的可能性就会增加,反过来公安就会产生重视了,需要相关的最终意见了。 最后,关于司法机关的办案方面和你的建议方面还是要讲一个事实和证据,没有的话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对您维权也没有帮助的,传言什么的,不可信。 现在建议您追进交通事故调查,看看这里是否有突破,有的话,案件也是一个进展,下一步也有了方向。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需要申诉材料等可以联系我,没关系的。我会尽量帮助的。...
  • 我的回复:你好,首先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我们在此已经明确您的意思表示,对造谣者信息我们将谨慎对待。对发布谣言者也嗤之以鼻。无论是否造成实质影响,事实成立的,已经构成侵权。 其次,你公司可以向110网的客服进行反映,最快速度删帖处理。有效防止影响的进一步扩大。 再则,您可以通过联系方式和相关的技术手段,寻找造谣人员,追究其责任。 最后,希望祝您公司尽快解决此问题...
  • 回复时间: 2014-12-09 10:11公司搬厂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关于无过失性辞退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 ..................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客观情况”包括企业迁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一定要给予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金额,应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计算,满一年补一个月的月薪,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年至34年时间,至少补偿4个月月薪,4000每个月的话就需要支付16000元经济补偿金。 其次,用人单位无故增加工作量,扣分罚款的行为,强迫职工自行离职的,已经违背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保护职工利益的基本原则。您无需协商解除,也可以或得经济补偿金。 再则,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单位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包括结算工资、开具离职证明、办理户口和档案的迁转等。不获得上述的经济补偿金。 最后,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在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证据方面:厂牌,工资卡,考情勤卡,社保记录,工作服等等都可以进行证明劳动关系,公司住址变更的,需要工商查询证明,公司无故规定的情形,可以录音,有书面的最佳。有律师协助的可能会更全面一点,程序更顺利一点,这是个人建议。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 回复时间: 2014-12-07 21:06婚姻中的财礼纠纷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所以你们之间没有登记的可以要回,即便是登记却没有共同生活的可以要回。 其次,你们的彩礼交付的对象其实是明确的,中介人应该对其负责,你们如果不走法律途径从事实分析的角度看,你们只有找中介人,即便不是要起赔偿也需要明确资金的去向,这个我认为是可以从其口中获得的。 再则,买媳妇或者越南姑娘这类婚姻性质也比较特殊,是否需要公安介入处理,您自己仔细斟酌。我建议您慎重处理。 最后,向您这种情况,还是谈判解决。留住人为关键,钱再考虑。如何制造有利的条件约束您中介人或者越南姑娘,安心过日子是关键问题。 现在通过录音套取中介人的坏,查明其行为目的,明确资金流动方向,是否有违法行为。必要时可以举报等等。可以有制约作用帮助你维权处理。 至于解除婚姻关系的话,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要求办理离婚手续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应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向有关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具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 可受理此类离婚诉讼。 其实这个最没有必要的。 希望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关于拆迁安置的问题,法律层面的继承关系应该是明确的。继承关系中,首先从您的描述中看到遗嘱应该是没有的,那么应该按照法定继承进行。按照《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所以从中看出你不能直接获得安置补偿。 其次,虽然直接获得的肯能不大,但是间接获得自己的份额是很有可能的。 因为在拆迁政策中,往往会按照成员人数,计算赔偿数额,比如常见的一个人可以获得30个平方的面积,独生子女可以获得60个平方,在宅基地使用权上也有相关的份额的,您可以直接享受更大的份额。但是一定要户主同意。目前你爷爷已经过世,父亲是户主了应该,那么您可以从户主手中接受份额的。直接获得的话肯能不行。但是因地方政策和拆迁协议的约定为准。您可以咨询本辖区的政府设立的公司进行,也可以向本村委咨询联系。 再则,您的养老金办理应该是可以直接享受的。 最后,建议您回去查询一下自己宅基地使用证,看看自己的名字有吗,然后去村委或者成立的拆迁办,去咨询一下政策。这些事最终的依据。 只要户口在的话,最后最后,无房户还是可以申请,毕竟拿到房子的会实惠很多的。 因为现在政策不统一,没法明确的回答了,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当然你有疑问的话可以随时联系我,我会为你尽力解答的。望采纳!...
  • 回复时间: 2014-12-06 21:20公司申请破产的问题!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不存在你说的这种破产清算的情况。 其次,个人独资企业存在解散和清算的情形。第二十七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二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二十九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第三十条 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第三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所以在债务清偿的问题上,清偿顺序上法律都有着明确的规定,这样子解决定了你的财产最终能否保留的关键在哪里,债权人的债权不因你伪造的债权就会停止法律救济,而且您伪造的风险也是很大的,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再则依据26条的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后,我建议您按照 第三十二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可以主张解散,清理自己的个人所有财产,依法先支付法定的债务后按比例分配普通债权,这样子事情有一个初步的了断。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 回复时间: 2014-12-06 13:31刑事诉讼之诈骗
    我的回复: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看了您的描述我认为这是绝对不构成诈骗罪的。理由有以下几点: 首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我们以此分析,您所讲的可以办理,运作,需要考试这些情况应该基于基本的事实,没有隐瞒虚构。其中您提到了关系问题,不知道您有没有直接提出让对方出钱的问题,最好是没有的。有也不要紧,因为您提到了考试的问题,如果考试不通过肯定是不行的,这也是最基本的常识,如果您承诺交钱考试肯定通过的,事后有无法兑现,卷款逃跑的,这样子会构成诈骗罪。这个事实您自己认定。另一方面,您说走得通关系,是以考试通过为前提的 ,并不以直接的金钱利益对接,不能符合认定犯罪的标准。 其次,从主观故意上,您也没有以此时获取钱财的目的的。您一开始陈述是好朋友关系,是帮助其为目的的,不能说是由自身利益关系的。不能够认定犯罪。 再则,您是开具收条,承认收款事实,事后不仅没有扣抵自己的辛苦费,任然承认十万,并且予以返还的。反过来对方想要对您不利的动机十分明显。没有犯罪者的行为是这样子的,实属无稽之谈。 最后,对于此次事件的其实是一件民事纠纷,并常发生于民间的行为。事实上你的朋友用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情,您无非是代理其使用这笔钱,受益者是其本人,其中您也没有收其好处费,只是有些潜规则,十分不公平的行为。单诈骗罪不至于。 还有一个问题,你的2万块钱,是不是私对私的账户,如果是的,您可以主张的。 现在建议您回去和公安局阐述事实,申请无罪辩护,这样子操作下去应该。 从法律角度您应该是无罪的,您有很多依据可以陈述的。您可以放心去维权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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