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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原告】廖先生、李先生【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程波律师、董琛律师、朱晓彬律师、姜雪(实习)律师【被告】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某执法局)案情简介廖先生与李先生在某村各拥有一套房屋,均处于某综合项目用地的征地范围内。因为征收补偿极低,廖先生与李先生并未与征收部门达成一致意见。2018年8月10......
撤销不予受理决定,限期受理 (2019-08-02) 点击量:1078
【原告】某市予制厂(经营者:李先生)【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赵健律师、李利律师、吕秋香律师【被告】某市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城建局) 案情简介 李先生在某村经营一家予制厂,是在某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享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2017年李先生的房屋被划入征地范围,但政府给出的......
【原告】李先生【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赵健律师、黄群雁律师、陶朦朦律师【被告】天津市某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某镇政府) 案情简介 李先生系天津市某村村民,在该村共有两套房屋。2018年3月29日,李先生收到某镇政府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某镇政府认为李先生在该村实施违法建设行为,责令李先生于7日内自......
【原告】赵先生等八人【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傅增强律师、鲁金艳律师、刘艳玲(实习)律师【被告】山东省泰安市某镇政府(以下简称某镇政府) 案情简介 山东省泰安市某村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规划了养殖区,由村民进行承包养殖的工作。赵先生等八人各自与该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书》,并在养殖小区建立后一直......
【原告】张先生、魏女士【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李利律师、刘春兴律师、李定寰律师、吕秋香律师【被告】北京市平谷区某镇政府(以下简称某镇政府) 案情简介 张先生、魏女士系夫妻,在北京市平谷区某镇某村拥有建筑物。2018年10月,张先生、魏女士的建筑物遭到了某镇政府的强制拆除。两人对强拆不服,在强拆后的几......
【原告】杨先生等六人【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黄爱华律师、朱艳姝律师、桑兆玉律师【被告】南宁市某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某区政府)案情简介2017年5月,随着南宁市某区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开展,南宁市人民政府作出了针对杨先生等六人房屋的征收决定,由某区政府负责执行。杨先生等六人在某区居住已久,房屋证件不齐全......
【原告】张某文、张某坤、张某武【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李利律师、魏巍律师、吕秋香律师【被告】泰兴市某镇政府 案情简介 泰兴市某镇某村村民张某文与张某坤是父子关系,在本村建造两间两层构筑物一幢,与该房屋共用一墙的另一房屋为张某武合法所有。因为该处涉及拆迁问题,张某文、张某坤与拆迁单位针对补偿问题......
“住改非”也叫“住改商”,是指国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的住宅利用其沿街的地理位置优势,改变自己的住宅为商铺进行经营。如果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证上标明的用途为住宅,但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等经营手续、税务登记证并有纳税记录,那么,应当如何进行补偿呢?从“住改非”的概念中,我们不难看出,可以认定为“住改非”房屋......
【原告】丁先生【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赵健律师、宋金玉律师、朱艳姝律师【被告】某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政府)、某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 案情简介 丁先生在某县拥有一处合法房屋,因相关项目建设,该房屋面临征收。由于补偿不合理,丁先生始终未与拆迁方达成协议。2017年11月底,县政府对丁先生作出《......
【原告】李先生【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谷美玲律师【被告】某镇政府案情简介李先生(化名)系福建省某村村民,拥有合法的房屋。当地因项目建设,李先生的房屋面临拆迁。由于拆迁补偿不足以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李先生虽与拆迁部门多次交涉,但就拆迁补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2017年9月6日,在未作出任何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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