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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案情简介 程先生等3人系河北张家口市某村村民,原告及家人在此拥有合法房屋,一直居住于此。为配合2022年冬奥会顺利进行,张家口市因某扩建项目的需要,决定对程先生等3人的房屋所在区域进行征收。因补偿不合理,三位均未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协议。为了维护合法权益,三位决定寻求法律的帮助,最终选定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朱......
【原告】梁先生【代理律师】北京律师案情简介梁先生在广东省某市拥有合法房屋。某市政府为开展公路工程项目,梁先生的房屋因此被纳入到征收范围内。由于征收实施单位镇政府给予拆迁补偿标准过低,梁先生与征收方就征收补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征收方于是将房屋补偿标准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评估结果十分不公,梁先生当然不......
【裁判要旨】通常,如果行政机关作出被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时,所适用的实体行政法律规范要求考虑被申请保护的利益,或者相关程序行政法律规范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征询或听取申请人的意见,则应当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具备提起行政复议的资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承租人,不属于征收集......
【原告】郭先生、魏女士【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董琛律师、朱晓彬律师【被告】郑州市某区人民政府案情简介郭先生、魏女士是一对夫妻,两人生活在郑州市某区,在当地拥有合法的宅基地和房屋,生活和乐,恩爱有加。未曾预料到,2016年11月9日,郑州市某区人民政府作出《某片区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以......
“2018年度京平十大拆迁维权案例”,终极评选由你来定!2018年,京平人不断进取、团结一致,以行动彰显了专业水平和办案能力,用成绩回馈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为了更好地接受广大客户的检验,特开展“2018年度京平十大拆迁维权案例”评选活动,历经半个月的初选,现有下列30个优秀案例入围。请您在以下30个候选案例中择优投票......
遇未批先征,得满意补偿 (2019-01-06) 点击量:1449
刘先生家住广东省某村,在本村拥有合法房屋,2017年2月27日该区政府印发了*号某干线工程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刘先生家的房屋被列入了征收范围。该区国土局发出《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公示,该区某街道办事处进行具体的补偿协商以及拟签订拆迁协议工作。修路本是利民惠民的好事,让刘先生为难的是,征收方承诺的补偿实......
【裁判要旨】对于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应当作为起诉条件进行审查,司法解释的制度安排并未发生变化,即对于行政起诉期限的审查应当贯穿于立案受理和审理阶段,在立案受理阶段发现应当裁定不予立案,如果进入审理阶段则应裁定驳回起诉;而且目前的行政诉讼法律及司法解释中均没有关于法院对行政起诉期限不应主动审查的规定。 【......
案情简介 安先生是甘肃省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房屋。2014年2月22日,安先生与某公司以及某村委会签订了一份《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偿协议》),约定拆迁补偿方式为产权调换,交房时间为2015年6月中旬,并且某公司应尽力提前让安先生居住,如有违约,违约方承担约定的违约金。协议签订后,安先生便将自家的......
【原告】杨先生【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赵健律师、徐明轩律师、施斌律师【被告】甘肃省某县国土资源局案情简介杨先生在甘肃省某县合法拥有房屋一套,杨先生及家人一直在此居住,因某县北街西段及西城路(原西环路)搬迁项目,杨先生用地范围内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2018年4月25日被告某县国土资源局作出某国土责字【......
【申请人】倪先生两人【被申请人】杭州市某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案情简介倪先生两人系浙江省杭州市某村村民,在该村有房屋,属合法财产。因征收拆迁补偿不合理,倪先生两人与拆迁方就补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合理补偿,倪先生两人委托了北京律师,代理拆迁维权事宜。2018年1月8日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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