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
也论“死磕”律师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律师 时间:2016年03月08日
在中国律师史上、甚至是在中国法治史上,有一群人是大家绕不开也躲避不掉的,他们就是“死磕”律师。“死磕”律师是近年来出现的一个新的法律现象,所谓“死磕”就是律师与法院、检察院、政府部门等“死磕到底”,他们主要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或是为了推翻冤假错案。有的人认为“死磕”律师能磕出一个法治的社会,也有的人认为“死磕”律师正在破坏法治,这群不可被回避的人承载着巨大的争议。
在司法环境不太理想的今天,相对于司法机关,律师面对现实的压力有时会力不从心。为了维护自己委托人的权利,在合法的前提下,律师只能利用各种手段来进行抗争。
为什么“死磕”?这并不是一个律师自主选择的结果,这个选择大多有着些许无奈。选择“死磕”就意味着处理同一个案件,律师需要付出5倍甚至10倍的努力;选择“死磕”就意味着律师必须要面对更大的压力,有时这种压力来自于委托人,有时来自于同行,更多的时候是来自于司法机关;选择“死磕”意味着律师可能会面临更多的危险,有时候是来自于来源不明的袭击与殴打,有时候是强硬的司法权力,律师被关押的例子并不鲜见。
首先,“死磕”律师不是不遵守法律,恰恰相反,他们的所有的行为都是在规则下进行的,不过其中有些是原本已被明确现在却被漠视的法条,“死磕”律师激活了这些法条;还有一些法条被“死磕”律师进行了合理合法的解释与引申。这些法条主要是围绕程序性的事项,诸如管辖权、回避制度、非法证据排除等,有位“死磕”律师说“如果司法没有问题,程序没有漏洞,办案人员没有把柄在人手中,磕死也没用。”
其次,“死磕”派律师并不是针对法官。但是在现实中很多法官是站在公诉、政府前面的,律师在与公诉人、政府对话以前必须与法官进行“死磕”。“死磕”律师是一个历史的产物,是司法环境催生的产物,在司法改革裹足不前、司法行政化与地方化久驱而不散的情况下,一些法院对于司法、政府机关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这甚至会导致一些冤假错案的产生,此时律师必须“死磕”。法庭于律师而言是在诉讼中最公开、最直接的部分,也是律师发挥自己作用与能力的舞台,律师与法官的“死磕”就是为了守住这最后的领地。
“死磕”派律师并不是一个真正的门派,它更是一种精神,“死磕派”律师的“五不精神”——“吓不走、打不怕、累不倒、拖不跨、气不死”便是这种精神的具体诠释。其实任何一个面对违法的公权力积极发声、不断抗争的律师都是“死磕”派,不管他们承认与否,为了法治的尊严而抗争的都是“死磕”律师。
在“死磕”律师的努力与抗争下,“死磕”方式对中国的诉讼领域产生了积极的冲击。它对于督促司法机关严格实施法律,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从现实看,长期以来,一些执法者和法官由于没有遇到较真、死磕的人,慢慢失去了依法办事的习惯,也需要“死磕”才会被迫改掉那些不依法办事的坏习惯。同时对于司法机关而言,律师的“死磕”在客观上也起了一定的倒逼作用,逼迫其在工作过程中遵守法律的规定以避免被“死磕”律师抓住把柄,造成案件不能及时审结,或者是将自己的不合法行为在社会上暴露,造成不良的影响。
同时“死磕”律师的存在使民众对我国律师的作用有了新的认识。年轻律师也从初入行业的迷茫得到了启迪:真辩、敢辩,是律师的首选。“死磕”派律师群体的出现,给暮气沉沉的中国律师界带来了一股清新之气,对于在律师界树立正能量,起了很强的推动作用。
有人认为死磕派律师对法治起了破坏作用。这从个别官方媒体和个别司法部门的微博中能看出来,当然还有一些体制内人员的观点。但是在“死磕”律师看来,这些言论几乎没有充分的事实与证据的论证,论证哪些法治是被“死磕”律师破坏的,这些言论一般都是空洞的口号,不值一提。
还有一些律师或者是法律学者认为“死磕”律师的做法是对的,但是方式有待改进,这样会激怒官方,引发对律师群体的打压,甚至有人认为这样会减缓司法改革的步伐。但是对于一位有责任心的律师而言,在面对法律不被敬畏、生命不被尊重的情况下,他怎么可能心平气和的面对这个场景,无视法律的尊严被践踏。对于一个律师而言,为自己当事人争取合法的权利并同时维护法律的尊严就是他最大的天职。
著名法学家陈兴良教授觉得死磕派律师“不像律师”,但是“律师不像律师首先是因为法官不像法官”,他认为“不可否认死磕派律师以一种自我牺牲的方式推动法治进步”。
2013年北京市司法局的副局长吴庆宝在《环球时报》上发表了《死磕派律师更要维护法治社会》一文,在文中他写道:“死磕派律师的出发点是好的,应当被有关政策制定者和执法机关所接受。团结这些律师群体,让他们成为决策的参谋之一。司法机关也要善于团结和依靠律师群体,主动邀请律师为改进司法工作提供良策,为重大疑难案件正确处理提供专家意见。死磕派律师也要善于在代理案件、化解矛盾的过程中,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正视“死磕”律师的存在,关注这个群体的正面作用。
作为拆迁律师,作为被拆迁人权益的维护人,我们也是“死磕”律师,我们愿意为了被拆迁人的合法的拆迁补偿“死磕”到底。“死磕”是我们对法律的信仰、是我们用法律维护被拆迁人利益的决心和责任感。在拆迁的过程中,一边是强大的拆迁人,在中国的官本位思想中他们仿佛天生便占据着有利的位置;一边是弱小的拆迁户,委托我们的被拆迁人大多是温良恭俭的百姓,就是这样善良的群众,自己一生的辛劳却得不到合法的保护,辛辛苦苦建立的家不能获得合法的补偿,不合理的补偿让他们面对日益攀升的房价望“房”兴叹;也是这样善良的一群人,自己赖以为生的土地被征收,面对漫长的未来,他们甚至不知道路在哪里,对于许多中国农民而言土地就是他们的根脉。有时弱小的他们甚至要面对暴强拆,曾经家中温馨的灯光被刺耳的轰鸣声取代,曾经的温暖的回忆被铲车挖去,曾经承载着一家人温饱梦想的土地渐渐变成回不去的故乡。推土机压碎的不仅仅是几间房子,更是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铲车铲除的不仅是拆迁人口头上所谓的“违章建筑”,更是一个国家的法治信念;风雨中飘摇的不仅是被拆迁人摇摇欲坠的家更是他们对公平正义的期盼,更是他们对法律的信仰与崇敬。
无论是创造或是损坏,律师们正在践行着自己的法治梦想,这个梦想就是有一天社会不再需要“死磕”律师,律师也不再需要冒险去“死磕”,律师有尊严地活着,有尊严地工作,公民的生命与权利被敬畏,法律被信仰。我们坚信我们心中的这一点正义的法治之光一定可以慢慢的燃烧,燃烧出可以燎原的火焰,照亮整个被拆迁人的天空。我们愿意用我们的“死磕”为您磕出一个合理的补偿,一次公平的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