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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海口维权13人,历经一年获补偿!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律师  时间:2017年03月06日
  海口维权13人,历经一年获补偿!
  正月已过,年味儿已散,京平拆迁律师频接捷报,一面面锦旗也是接踵而至。最近,京平律所的荣誉墙新添了一面来自海口的锦旗“维权先锋,智在先行”,落款是海口市13名拆迁户。拆迁律师随后采访了此案的承办律师,方知内情:
  这13名拆迁户在海口市龙昆南路共同拥有一处房屋及土地,该地块是他们从海南某公司处转让取得。因相关部门拟征收该位置的房屋及土地,2015年12月作出了《房屋征收决定》这一行政行为,决定征收含上述房屋及土地所在地块的四个社区范围内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属物。征收过程中,有关负责征收的工作人员曾多次找这些当事人协商征收补偿事宜,但是因为补偿标准过低,针对补偿问题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后期,为了实现征收目的,相关部门竟不承认上述13人对被征收房屋及土地的权利,不再与他们协商补偿问题。眼看房屋将被征收,自己作为权利人却无法得到合理补偿,他们决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经过多方打听、对比之后,他们找到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共同委托了京平高级合伙人律师库建辉、专业拆迁律师魏巍和陶朦朦。
  在与该案的承办律师了解情况后得知,三位承办律师对该案的维权方案做过多次探讨,针对案件的特殊性也做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才直击本案焦点问题——《房屋征收决定》,即以《房屋征收决定》存在实体和程序违法,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承办律师告诉小编,此次征收决定涉及了诸多实体和程序违法问题,而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作为本案被告,必定会咬准房屋产权登记不是我们的委托人,主张原告并非涉诉房屋权利人,与此次征收行为无利害关系。因为本次诉讼对该案维权走向至关重要,所以京平拆迁律师针对上述可能面临的问题曾做了严谨、充分的准备工作。
  然而,中院认为原告主体不适格,以原告与涉案征收行为无利害关系,做出了驳回起诉的裁定。
  常言道:“民告官难,难于上青天”,其实并非空穴来风。一直以来,司法体制改革虽然热热闹闹的上演着,但在现阶段的大环境下,法院仍需依靠政府的财政拨款维持日常运作以及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当法院财权仍掌握在政府手中时,必然会为司法公正埋下隐患。所以,当一审法院以原告与涉案征收行为无利害关系为由,做出驳回起诉的裁定时,京平律师并不觉得意外。与当事人的惊慌比起来,经验丰富的拆迁律师反而果断提起了上诉程序。因为,他们清楚唯有进入实体审理,方有机会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力筹码。
  【分隔开,但请不要框起来】
  2016年7月,扬扬洒洒的6页上诉状抵至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撤销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并指令原审法院继续审理。在京平律师看来,十三位当事人通过合法转让程序依法获得了对该土地和房屋的使用权和所有权,至于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事宜,是由于当地存在规划变更和后来的征收,国土部门执行“停止报建、停止过户”的政策,加之原权利人认可上述当事人对该土地和房屋所拥有的权利,所以不应以此否认13位当事人的权利,不应否认当事人与本次征收行为的利害关系。
  虽然一审落败,但是京平律师始终坚信法律可以还当事人一个公道。或许,方式不同,但只要结果理想就未辜负当事人的托付。所以,京平拆迁律师尤为重视上诉问题,希望可以通过上诉为当事人扭转局面,争取谈判筹码。就在当事人将京平律师草拟的上诉状提交海南省高级人民法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愿意出面主持调解此次补偿纠纷。也正是这次争取到的来之不易的调解机会,让双方针对补偿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至此,一份满意的补偿为这13位当事人的维权画上了完美句点。
  回想这一年的维权经历,京平律师看着这面饱含当事人情谊的锦旗,感叹:“正所谓,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在京平律师看来,依法治国,执法者往往起着示范和引领作用,决定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道路、进度。
  京平律师代理的一起起案件,不仅仅是在维护委托人的个体权利,更多的是希望可以通过行政诉讼对违法行政行为予以纠正。或许,在一些人看来“民告官”可以获胜的毕竟是少数,尚不足以改变现状。但是,“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在法治逐步完善的情况下,京平的每一个人都在努力尝试改变,即使困难重重,依旧坚持一次次的尝试。也正是以一个个扎实的脚步努力摸索,才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愿意相信法律,愿意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相信不久,“民告官”的案件就可以不再像曾经那般令人畏惧,而是越来越被视为常规案件了。
  作者:吕秋香
  版权所有:北京京平拆迁律师事务所
  注:如需转载,请标明版权!
  【温馨提示】
  个案具有特殊性,请勿随意模仿,以免耽误维权时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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