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胜诉公告:拒绝履行法定职责,《告知书》复议被撤销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律师 时间:2018年09月04日
【申请人】杜先生、杨先生【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蔡晓仪、薛正懿、高鹏超(实习)律师【被申请人】郯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案情介绍
杜先生和杨先生系临沂市郯城县某村村民,均在本村拥有宅基地和房屋。在其二人均未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未得到任何征收补偿安置的情况下,不法人员非法占用申请人宅基地,并进行违法建设施工。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讨个说法,杜先生和杨先生经商议后,一同来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将自己的案件全权委托给维权经验丰富的蔡晓仪律师、薛正懿律师、高鹏超(实习)律师组成的拆迁维权团队。
京平律师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后,有针对性地制定了详细的维权方案。首先指导委托人向被申请人提交《行政查处申请书》请求其履行多项法定职责。后被申请人作出《告知书》,但仅告知用地情况,未回应申请人提出的查处违法建设施工的问题,视为未进行调查,据此作出的《告知书》明显不当。
胜诉
最终复议机关支持京平律师的观点作出复议决定:
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告知书》。责令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的查处申请重新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