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律师助力撤《行政处罚决定》!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律师 时间:2018年09月13日
【原告】张先生【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顾冬庆律师、王志伟律师、傅增强律师【被告】某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下称“城管执法局”)
案情介绍
张先生在湖南省某区拥有合法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为满足生活居住需求,张先生在老宅基地范围内对老房子进行翻建并继续居住于此。2017年,张先生的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但拆迁双方一直无法就安置补偿问题协商一致,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先生决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这起拆迁纠纷,遂聘请了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代理维权。 京平团队介入本案后,指派顾冬庆、王志伟、傅增强律师担任张先生的委托代理人,负责处理其拆迁补偿维权事宜。针对王先生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但缺少房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京平律师制定了维权预案。果不其然,2018年1月,城管执法局以张先生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要求张先生自行拆除房屋。 京平律师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随着调查的深入,城管执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违法点逐渐浮出水面,京平律师遂协助委托人张先生向湖南省某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城管执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胜诉
湖南省某区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城管执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