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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四川省拆迁案例:“一言不合”就强拆,法院判决行为违法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律师  时间:2018年12月11日
【原告】樊先生【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赵健律师、王志伟律师、王维雪律师【被告】成都市某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
案情简介
樊先生是成都市某村村民,在该村集体土地上修建有一处彩钢厂房。2017年,该县因进行某快速通道建设项目(下称“快速通道建设项目”)而实施征收,樊先生的厂房被划入征收范围。因为补偿标准过低,双方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2017年12月19日,镇政府组织人员将樊先生及其妻子加以控制,并对樊先生家的厂房实施强制拆除。遭遇强拆后,樊先生不知道接下来还会遭受怎样的“待遇”,因此备受煎熬。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樊先生决定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这起拆迁纠纷。于是慕名找到北京京平拆迁律师团队,并将自己的维权事宜托付给赵健、王志伟和王维雪三位律师。
鉴于樊先生的厂房已被强拆,情势紧迫,京平律师介入后,迅速针对该建设项目的合法性以及强拆行为的违法性开启调查取证工作,发现该快速通道建设项目并没有相关审批手续,存在未批先占的严重违法行为。于是,京平律师立即协助樊先生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查处,并指导樊先生之子向县公安局拨打报警电话,对通话内容进行录音。与此同时,三位律师又马不停蹄的对调查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分析整理,并协助樊先生针对镇政府的强拆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
胜诉
经过激烈的庭审辩论,镇政府的违法行为在三位律师对法律和正义的解读之下无所遁形。法院最终支持了京平律师的观点,判决确认被告镇政府于2017年12月19日对原告樊先生的彩钢厂房进行拆除的行为违法。

律师资料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010-6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