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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禁止“软暴力”停电逼迁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律师  时间:2019年07月02日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单先生等人【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赵健律师、李霞律师、贾振华律师【上诉人(原审被告)】温州市某街道办(以下简称“某街道办”)
案情简介
单先生等人在温州市某村分别拥有合法的宅基地和房屋。当地实施征地拆迁,因补偿标准过低,单先生等人均未与征收部门签署安置补偿协议。随后某街道办指示当地供电公司对单先生等人的房屋中断供电,给其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单先生等人决定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委托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赵健律师、李霞律师、贾振华律师三位律师来代理其相关维权事宜。
在庭审过程中,某街道办主张单先生等人的房屋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有关部门有权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之后,又辩称单先生等人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或危险房屋,故予以断电。
京平律师一针见血地指出,有关法律条款并未规定在检查中发现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可以实施断电处理。同时,单先生等人的房屋被断电时,并无相关职能部门对涉案房屋是否为违法建筑作出认定。
胜诉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被告某街道办对单先生等人的房屋进行断电的行政行为违法。

律师资料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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