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二审确认限拆决定违法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律师 时间:2019年07月04日
案情简介
李先生在河南省某县拥有房屋一套,可是某县城乡规划局却在2018年5月21日将李先生的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向李先生送达了《调查违法建筑通知书》,告知其房屋不符合《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李先生既疑惑又愤怒:自己盖的房屋,住了这么多年,为什么突然变成了违建呢?李先生在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情况下,经多方考察,决定聘请京平律师团队的程东胜律师、董琛律师为其维权。
拆迁经验丰富的京平律师们了解了完整的案情后,迅速作出了一套可行的维权策略。一边安抚李先生的情绪,一边指导李先生针对2018年6月12日某县城乡规划局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向某县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某县政府作为复议机关作出了维持的复议决定,京平律师遂指导李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
虽然一审获得胜诉判决,但京平律师认为一审判决只审查了复议决定的合法性,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并没有进行审查,且责令复议机关重新作出复议决定,待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后再对原行政行为作出处理,欠缺法律依据,于是指导李先生于2018年6月12日提起上诉。
胜诉
法院最终支持了京平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
1、撤销河南许昌某区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2、确认某县规划局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的行为违法;3、确认某县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