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先生、魏女士【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李利律师、刘春兴律师、李定寰律师、吕秋香律师【被告】北京市平谷区某镇政府(以下简称“某镇政府”)
案情简介
张先生、魏女士系夫妻,在北京市平谷区某镇某村拥有建筑物。2018年10月,张先生、魏女士的建筑物遭到了某镇政府的强制拆除。两人对强拆不服,在强拆后的几日,找到了在拆迁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委托由李利律师、刘春兴律师、李定寰律师、吕秋香律师四位律师组成的律师团队为其维权。
京平律师介入后,指出强制拆除应当进行的合法程序,认为某镇政府无论是庭前提交证据,还是在法庭辩论中,都无法证明其执法程序符合规定,因此请求法院确认某镇政府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胜诉
法院最终认可了京平律师与张先生、魏女士的诉讼请求,作出了以下判决:
确认被告北京市平谷区某镇人民政府于2018年10月4日强制拆除原告的建筑物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