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成功案例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镇政府限拆决定被确认违法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律师  时间:2019年07月31日

【原告】李先生【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赵健律师、黄群雁律师、陶朦朦律师【被告】天津市某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某镇政府”)
案情简介
李先生系天津市某村村民,在该村共有两套房屋。2018年3月29日,李先生收到某镇政府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某镇政府认为李先生在该村实施违法建设行为,责令李先生于7日内自行拆除自己的房屋。2018年4月20日,某镇政府将李先生的房屋强制拆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先生决定寻求专业征地拆迁律师的帮助,找到了京平律师事务所,委托赵健律师、黄群雁律师、陶朦朦律师为其代理维权事宜。
京平律师指导李先生针对某镇政府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作出了驳回起诉的裁定,京平律师旋即指导李先生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受理上诉后裁定撤销某区人民法院的行政裁定书,责令该院继续审理。庭审中,京平律师指出某镇政府针对李先生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严重侵害了李先生的合法权益;某镇政府在调查过程中未能收集有效的证据证明李先生的两套房屋系违法建筑,由此作出的强制拆除决定违法。
胜诉
法院经过审理之后支持了京平律师的观点,作出判决如下:
确认被告某镇政府于2018年3月29日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违法。

律师资料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010-6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