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违法强拆房屋历经两审,助力均胜诉!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律师 时间:2019年08月09日
【上诉人(一审原告)】朱先生等人【代理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顾冬庆律师、晏红霞律师【上诉人(一审被告)】某街道办【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某区政府
案情简介
朱先生等人在浙江省温州市某区拥有合法宅基地及房屋,位于温州市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某区政府、某街道办在未与朱先生等人就补偿安置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于2018年1月14日未出示任何合法手续即对朱先生等人的房屋实施强制拆除,导致一半墙体倒塌。因房屋严重受损,朱先生等人决定集体维权,最终寻找至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委托顾冬庆律师、晏红霞律师代理其拆迁维权案件。
京平律师经过法律调查指导朱先生等人提起诉讼,经过充分的调查取证、举证质证,法院认为某区政府未实施对其房屋的损害行为,确认某街道办于2018年1月14日对朱先生等人位于温州市某区某房屋实施的损害行为违法。某街道办不服一审判决,认为原审法院事实错误,对涉案房屋实施的拆除行为造成损坏属于民事侵权并非是具体行政行为所致。
京平律师以事实为根据进行了有力的回击,浙江省高院也支持了京平律师的观点,认为原判决认定某街道办对朱先生实施了本案被诉行政强制行为并无不当,某街道办主张朱先生等人的房屋被拆系民事侵权及对举证责任分配等提出的异议,均不能成立。
胜诉
浙江省高院最终作出如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