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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信息公开被拖延?法定义务当履行!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律师  时间:2020年03月17日

【申请人】周先生
【代理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 崔**律师、李**律师
【被申请人】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沧州市城管局”)
案情简介
        周先生在河北沧州市下辖某村之中有着自己的合法住所,并长期在当地居住。2019年,他被告知房屋需要被依法征收,然而周先生对征收的相关信息却近乎一无所知。这样的信息不对等,无疑将会对周先生的合法权益保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周先生来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并委托崔凤荣律师和李保锋律师为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接下案件,经验丰富的两位律师敏锐意识到信息不对等正是本案最大的症结所在。于是,京平律师指导周先生向沧州市城管局提起了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对方依法公开征收红线图信息。
        然而,申请递交多日,城管局却一直未有答复,周先生心中不免焦躁。京平律师对此早已做好了准备。在京平律师指导下,周先生向沧州市政府提起了对城管局信息公开不作为的行政复议申请。
        复议审理过程中,城管局辩称单位门卫签收信息公开申请之后未能及时转交负责科室,才导致信息公开不及时的现状,这属事出有因,不应被判定为违法。对此,京平律师指出:依照法律规定,不能当场作出回复的信息公开申请应在接到申请后20日内依法公开。而城管局门卫的签收行为应视为城管局已经收到申请,其内部行政流程不畅不能作为信息公开不及时的合法事由。据此,周先生请求确认城管局行为违法,并请求责令城管局履行法定职责。
复议结果
经复议审理,沧州市政府支持了京平律师的观点,作出复议结果如下:
        责令城管局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律师资料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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