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成功案例

农村自建房怎么建才可以正确避坑?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律师  时间:2021年02月08日

家是每个人的避风港,而房屋则成为家的一个载体。从八十年代的土坯房到九十年代砖瓦房,再到现在的小洋楼、小别墅,人民随着改革开放,日子一天比一天好的同时,建的房子也越建越大。而随着村中宅基地分配逐渐减少,以及对建房流程不熟悉,自建房从建设开始可能就已经存在很多的隐患。我国自然资源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共同发布了《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通知》,今天我们就结合这篇文章详细说一下农村自建房,在建设过程中应当避免哪些情况,从而将隐患一一排除。永久基本农田、耕地、承包地上是否可以建设房屋?所谓永久基本农田,指的是永远不能改变其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为其它使用方式的基本农田。在农村每个村都有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范围,这些基本农田是受法律保护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相关要求,任何人和单位不得擅自占用,也不能进行破坏。所以永久基本农田上是不允许建设房屋的。另外,按照土地用途未经审批不得在自己所承包的土地上进行建房、开发。很多农民认为,自己的承包地、耕地,就是归自己所有,有权进行处置,这个认识是错误的。虽然农民享有土地使用权,但是土地是集体所有,想要利用耕地或承包地建房的前提条件是应当按照流程向村委会进行申请,经过村委会以及当地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的审批后才可以建设房屋。农村建设的房屋,买卖存在哪些风险?城镇居民随着城市发展,外村人把投资目标转向了农村,更集中在农村房屋上。农村建设的房屋外村人不可以随意买卖,该买卖协议有被认定为无效的法律风险,这给未来可能涉及到拆迁补偿利益带来隐患。那么同村村民之间是否可以购买房屋呢?如果已经在本村拥有一处宅基地并建有房屋的情况下,按照《土地管理法》针对一户一宅的相关规定,是不允许再购买他人农村房屋的。法律对农村自建房屋从建设到买卖的严格限制性规定,都是基于保护耕地的国策而制定的。涉及的用地手续和建房审批更是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未依法按照规定进行审批,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是被法律所禁止的。在这里北京京平律师提醒您,农村自建房一定要优先建设在宅基地上,宅基地的申请、房屋的新建、扩建、翻建都需要通过村委会申请当地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的审批后才可以进行建设。村委会也有义务将村民建设房屋的申请依法依规的向上级部门提交。如果您遇到任何农村房屋问题,可以随时与我们联系。欢迎各方转载,请务必尊重原创,标明文章原出处本文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律师资料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010-6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