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先生的房屋位于济南市某村,建筑面积508.19平米,两层楼结构。房屋所在的宅基地是1991年通过与本村村民调整土地后获得。因从九十年代开始当地就停止办理宅基地手续,所以该处宅基地没有相关的宅基地登记证明,但有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房屋于九十年代建成,用于一家四口居住使用并出租。2018年该村因当地建设项目被纳入征拆范围内。2020年4月,征收指挥部向金先生作出《限期签约通知书》,因补偿安置不合理,金先生一直没有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2021年4月,区街道办事处向金先生作出《行政补偿决定书》,将涉案房屋视为非住宅房屋,补偿64万元。金先生认为补偿标准不合理,严重降低了原有生活水平,因此金先生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行政补偿决定书》。同时,金先生经过多方打听,找到了在征地拆迁领域非常专业的律师,金先生与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详细沟通后,决定委托两位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介入后,详细审查了案件相关材料,迅速制定了完备的维权方案。由于金先生已经自行启动了行政复议程序,律师决定针对征收地块和安置房地块进行多方面的调查取证,再根据调查的结果提起下一步的程序。律师通过信息公开申请,拿到了省政府作出的征地批复。此时律师发现了征收方最严重的违法之处,金先生的房屋所在地块,不在征地批复的四至范围内,这一发现瞬间让金先生这位被征收人从被动地位转为主动,为后续的协商谈判取得了最有力的筹码。律师趁热打铁,立即针对违法的征地批复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几日后,金先生自行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有了结果,复议机关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决定维持街道办作出的补偿决定。律师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办案律师和当事人的齐心配合下,一环扣一环的法律程序让征收方倍感压力,在开庭之前征收方主动找到金先生进行协商。金先生在两位律师的帮助下,和征收方据理力争,经过多次交锋,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满意的补偿协议,金先生拿到了700多万元的补偿款。
短短三个月的时间,一次庭都没开,金先生的拆迁维权案件就得到了完美的解决,这为当事人大大节约了时间和精力,以最小的成本获得了最大的收益,这其中离不开当事人和办案律师的完美配合,更得益于律师逻辑严密的办案思路。为了表示感谢,金先生特意送来一面锦旗,上书“德才兼备 捍卫正义”。当事人的夸赞,是对每一位律师认真工作、辛苦付出之后最完美的馈赠,征地拆迁维权,律师终不负所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