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吐血整理!各省征收耕地和宅基地补偿标准大合集!(下)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律师 时间:2018年08月09日
为大家整理了北方和西部各省市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或统一年产值),本周为大家整理了南方各省市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或统一年产值)!鉴于上篇文章发布出来之后,很多拆迁户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示不理解,这里给大家简单讲解,并对相关问题一并解答!
问题一、什么是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即征地区片价,是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原则上不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问题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什么影响?
对于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单独另外规定。
那么,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所以,征地区片价间接等于征地补偿标准,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你能拿到多少征地补偿款。
问题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太低怎么办?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征地的综合补偿标准,制订时要结合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实际需要,本着保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但有的地方可能存在以制订和公布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为由,压低征地补偿标准的情况!
其次,征地补偿标准是一个动态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的增幅等情况,2~3年应进行调整一次,逐步提高补偿水平。
但实际情况是,很多省市并没有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调整,以几年前甚至十年前的区片综合地价为依据对被征地农民进行补偿!
所以,如果各省市发布出来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偏低或者是几年前的标准,依据此标准对被征地农民进行补偿肯定是不合理的,大家有权利要求征收方给予合理的补偿!问题四:为什么没有XX省的区片综合地价?
根据相关规定,有条件的地区,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制订区片综合地价,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制订统一年产值标准。
所以部分省市并未制订区片综合地价。还有部分省市制订之后没有及时在其官网上发布出来!如果此后,各地区区片综合地价有更新,需要大家及时关注当地国土部门官网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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