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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律师  时间:2020年04月17日
4月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会议指出,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2020年各地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比2019年增加一倍。

        老旧小区改造,改什么?老旧小区是指城市、县城(城关镇)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

        根据住建部2019年披露的数据,全国共有老旧小区近16万个,涉及居民超4200万户,建筑面积约40亿平方米。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老旧小区改造的重点是2000年底前建成的住宅区。各地要统筹负责,按照居民意愿,重点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建立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改造资金的机制,中央财政给予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给予倾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改造运营。

        老旧小区改造等同于棚改吗?是否要拆迁?我们知道,棚户区改造是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对建筑密度较大、基础设施简陋、房屋建成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安全隐患突出、影响城市规划的房屋进行拆旧建新。

        与棚改相比,老旧小区改造其实就是小修小补,对水、电、气、热、网络等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顺带解决停车位、无障碍设施、电梯等老大难问题。因此,这类改造项目大多是不需要搬迁拆房的。

        实践中,如果遇到个别地方为了追求房地产项目的利润而假借老旧小区改造的名义来实施征收,大家及时委托专业的征收拆迁律师介入,将有利于维护合法权益以及争取合理满意的补偿。

        如果遇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首先大家要知道,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又不均衡,无论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还是地方性法规,对于拆迁补偿都只有原则性的规定,不可能细致到一平方米多少钱。

        如果遇到拆迁,被拆迁人可以争取的补偿包括:
       
一、房屋价值补偿对于房屋的价值,在拆迁之前应由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大家可以选择房屋置换或者纯货币补偿。如果选择房屋置换,按照相同地段最低拆多少补多少的标准补偿;如果选择货币,可以参照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获得房屋价值补偿。

        二、搬迁补偿所谓搬迁补偿,就是拆迁方要给予被拆迁人因房屋拆迁而造成的搬迁费用的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关于搬迁补偿的计算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不过一般只有大致标准,具体给多少补偿还要依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三、安置过渡费如果被拆迁人选择了安置房,而安置房在拆迁前不能建成或者不具备居住条件,需要由被拆迁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方应向被拆迁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费作为其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补偿。

        四、其他费用比如按期搬迁应得的补偿奖励费、商铺拆迁导致的营业损失等。

        最终的补偿还是要由拆迁方与被拆迁人协商决定,如果大家有拿不准的地方,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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