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未见批文、未签协议房屋即遭强拆,律师启动多道程序助力维权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律师 时间:2020年04月27日
征收集体土地,应当严格执行农村征地程序并遵守“先补偿安置后拆迁”的原则。然而,在实践中,不乏未见征地批文、未签补偿协议就要强拆的现象,河北廊坊的司先生等人便遭遇了如此境况。
司先生等人在某村各自合法拥有一处宅基地,并在宅基地上建造了房屋,用于和家人居住、生活。因高速公路项目建设需要,司先生等人的宅基地及房屋被划入了征收范围。由于未见到征地批复文件且认为补偿标准不合理,司先生等人并没有和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之后,双方的谈判陷入了僵局。不曾想,征收部门竟然不顾“未出示批复文件、未签协议”这一事实,对司先生等人作出了“限期腾空房屋,否则将强制拆除房屋”的通知。
这一通知,让司先生等人陷入了合法房屋即将被强制拆除、自己与家人即将无处安身的困境。
深知凭借自己的力量无法摆脱眼前困境,于是,司先生等人决定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几经辗转,司先生等人来到了北京**律师事务所,并委托了具有丰富征地拆迁案件办理经验的邱**律师和刘**律师代其维权。
启动多道法律程序,解锁重重维权困境京平律师承办案件后,在听取司先生等人陈述的基础上,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并根据案件情况的变化,不断制定、调整维权策略,启动多道法律程序,层层推进维权进程。
01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然而,在本案中,征收工作已经开始,司先生等人却一直未见到征地批文、集体土地征收公告等征地文件。为了保障司先生等人的知情权,亦为了获取更多的征地信息以增加维权筹码,京平律师立即指导司先生等人向相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征地批复文件、征收土地公告、征收补偿方案的批准文件和补偿安置方案等征地文件,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文件资料。
02 起诉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司先生等人的房屋终究没能逃过被强拆的命运……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员开着三四台挖掘机将司先生等人的房屋强行拆除,毁坏了大量私人财物,给司先生等人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
遇到合法房屋被强拆的情况,司先生等人首先想到了报警,希望能够借警方之力阻止这群不明身份人员的违法强拆行为,保护他们的人身、财产安全。然而,廊坊市某下辖市公安局并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具有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廊坊市某下辖市公安局的不作为显然是违反了这一规定的。
于是,在律师的指导下,司先生等人一纸诉状将廊坊市某下辖市公安局告上了法院,请求判决确认廊坊市某下辖市公安局未依法履行查处职责的行为违法,并判令其限期依法履行查处职责。
03双管齐下,起诉未批先征行为和违法强拆行为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征收集体土地进行项目建设,必须要先经过征收程序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征收土地方案要经过批准后方能实施。但是,据了解,廊坊市某下辖市人民政府在未取得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的征地批复的情况下便开始实施征收行为,这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征的违法行为。
于是,针对上述未批先征的违法行为,京平律师立即指导司先生等人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廊坊市某下辖市人民政府在未取得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集体土地征地批复文件的情况下对司先生等人房屋所在范围内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的行为违法。
此外,经过一番深入调查,京平律师和司先生等人最终确定廊坊市某下辖市人民政府是实施强制拆除司先生等人房屋的责任主体。
但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廊坊市某下辖市人民政府没有强制拆除司先生等人房屋的权力,其实施强拆行为属于越权行为,是违法的。
为了保障司先生等人的合法权益,律师迅速制定维权方案,指导司先生等人就违法强拆行为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确认廊坊市某下辖市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司先生等人房屋的行为违法。
平等友好协商,签订补偿协议,圆满解决纠纷律师在接受司先生等人的委托后,充分了解案件情况,积极启动包括申请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等在内的法律程序,环环相扣、层层推进,给当地征收部门造成了不小压力。
在这重重压力下,征收部门逐渐放软了态度,主动要求和被征收人商谈补偿安置事宜。经过一番洽谈,司先生等人和征收部门最终在征收补偿安置问题上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至此,司先生等人与征收部门之间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漫漫维权之路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署的那一刻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为了表达对律师的感激之情,司先生等人特地送来一面锦旗,上书“捍卫正义,维护公平;敬业正直,为民解忧”十六个大字。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未公示或未取得征地批复文件、违法强制拆除房屋的现象时有发生。律师在此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如果遇到自身权益因上述违法行为而受到损害的情况,一定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权,这将有助于您争取到合理补偿,圆满解决拆迁补偿安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