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5日下午,举办了第二十二期“模拟法庭”活动。 本次“模拟法庭”活动以浙江省某县的真实案例为背景为:
模拟审判长:叶方荣律师
模拟原告方被拆迁户的委托代理人:游超律师、冯明红律师
模拟被告方某县街道办事处的委托代理人:梁朝健(实习律师)
模拟被告方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委托代理人:郗华晓律师
模拟书记员:金雷雷(实习律师)
评委团由赵健主任、李利律师、王奇兵律师、赵现昭律师、陶朦朦律师等多名资深律师组成。
本次模拟法庭案例的背景是,原告房屋所在土地因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被纳入征收范围,但原告并未见到征地批文、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其公告等合法的征收文件。后原告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得知,其房屋所在土地尚未被批准征收。原告与政府征收部门至今未就征收安置补偿达成一致,未签署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后原告房屋被两被告强制拆除。原告认为,被告的强制拆除行为实体和程序均违反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两被告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模拟庭审中,在模拟审判长的主导下,依次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询问等环节,归纳本案的争议焦点为:
1、两被告是否对案涉房屋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
2、如果实施拆除行为存在,该拆除行为是否合法?
模拟庭审采取质辩合一的方式进行,原被告双方就《危房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危房鉴定程序的合法性、危房是否可以修缮加固、危房拆除程序的合法性以及《谈话笔录》、现场照片、视频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法庭辩论,现场气氛十分激烈。
模拟庭审结束后,模拟审判长叶方荣律师和评委团赵健主任、李利律师、王奇兵律师、赵现昭律师、陶朦朦律师就模拟法庭进行了专业点评,分别就模拟原被告双方在庭审中的表现,包括举证、质证、发表意见、陈述主张等方面进行了细致分析,并结合自身丰富的办案经验指出此次模拟庭审参与人员表现突出之处和有待改进之处,主要归纳为以下几点:
1、律师要做好准备工作,熟悉案件情况,熟悉相关法律,注重细节,会抓重点。
2、开庭前要重新梳理确认是否有补充证据需要提交,有利于案件结果的证据,必须要举证。
3、质辩合一,质证要充分,不要只说对三性和证明目的不认可,要把很多辩论意见说出来。对于我们有利的证据,要“一根针,捅破天”。
4、开庭要有气势,要用法律的语言表达当事人的诉求。发问要有技巧,能充分、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第二十二期“模拟法庭”活动在京平全体成员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取得圆满成功。在“模拟法庭”活动的准备过程中,律师们彼此探讨案情、研究法条,增进了专业知识的交流,加强了团队凝聚力。在庭审过程中,评审团内每一位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都不吝分享经验技巧,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