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房屋纠纷
(标准案例示范 )
(2019-8-12结案)
秦淮法院离婚案件
遭遇:
双方因感情矛盾、抚养矛盾问题、分居问题等导致感情破裂,虽然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因孩子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
诉讼决心:
无路可退!!!
坚决维权!!!
目标:
这一次彻底解决离婚问题
诉讼简要经过:
法院通知开庭---2019年8月12日彻底解决离婚
南京秦淮区法院-少年庭-伏小全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孩子归我方抚养,对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
3、房屋归我方,我方支付对方83万折价款
4、车辆归对方,对方支付我方2万折价款
5、房屋过户费用由双方各半承担
诉讼费各半承担
本案通过一次离婚审判后双方无感情改善
由此开始进入离婚实质性审理阶段
孩子抚养、房屋所有权归属是双方唯一的争议焦点
作为专业婚姻律师针对此类情况已经有充分的法律意见准备
从口头法律意见到书面法律意见,再到庭后补充沟通
最终律师的意见基本被法庭采纳
抚养之争
绝对不是简单的经济条件衡量这一个纬度
综合的方面非常多,因此当事人一定要将孩子抚养权的各类情况充分告知律师
让律师将自己的优势条件强化到极致,也同时也做好防范对方有利条件的抗辩准备。
婚后双方仅仅拥有唯一一套住房
该房屋的出资和来源各方均有一定的贡献和付出
最终在针锋相对的几个回合之后
法院最终采纳我方意见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的主要诉讼请求得以满足
附裁判文书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9)苏民初号
原告:A,女,汉族,住本市六合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律师。
被告:B,男,汉族,住本市秦淮区。
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午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现各方达成调解意见
一、原告A与被告B离婚。
二、双方婚生女C随原告A共同生话,被告B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其年满18周岁;探视权略。
三、财产分割结果同文中描述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8170元,由原告被告各半负担。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