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诉讼离婚1个月律师成功促成调解离婚
【秦淮区离婚案】
【仅开庭调解一次】
案情介绍:
本案委托人为女方,因男方长期在外赌博,欠下大额赌债,而且双方分居时间很长,存在长期多次家庭纠纷,女方因无法与男方协议离婚而只能通过诉讼解决离婚问题,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子女已成年】。
承办法官:李璇法官。
本案立案于2015年5月,结案于2015年6,历时约1个月左右时间,彻底解决女方痛苦的婚姻生活的诉讼意愿。
案件结果:
1、双方彻底离婚。
律师点评:
本案被告一开始向法庭表达不愿意出庭的想法,之后又在法庭通知下出庭应诉,而开庭过程中,被告提供详细的答辩意见表示坚决不同意离婚。
此时律师通过法庭发问技巧,询问出双方分居时间很长,而且对方有赌博的不良习惯【法定的离婚条件】,而且为此负债巨大。至此为接下来调解离婚做好充分的准备。
灵活运用证据规则,最终在证据、法律关系、司法政策、律师策略的系统代理下,成功处理了此次复杂的离婚纠纷。
至此本案终结,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5)秦民初字第2694号
原告A,女,1968年生,汉族,职员,住本市秦淮区。
委托代理人庄XX。
被告B,男,1966年生,汉族,公司职工,住本市秦淮区。
本院于2015年5月18日立案受理了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15年6月26日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离婚。
二、案件受理费240元,减半收取为120元,由原告A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2015年6月26日
在婚姻关系中,打算结束婚姻大部分都是男方,我国的女性都还是比较传统的,不到万不得已都不会主动提出离婚。但随着时代进步,人们观念的改变,也有很多女性主动提出了离婚。那么女方先提出离婚会怎么样呢?
一、女方先提出离婚会怎么样
女方先提出离婚,很多当事人觉得是哪一方先提出离婚就会有吃亏,财产分割就会不平等,实际上这是一个误区。
因为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任何一方都有权利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所以在实际的诉讼审判过程当中。任何一方先提出诉讼请求,在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孩子抚养费、过错损害赔偿、是否能够一次判离。这些都不会有任何的影响。也就是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任何一方都有主动提出离婚的权利,并不会因此而受到各种影响。
二、怀孕女方能提出离婚吗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一规定说明三个问题:
1、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请求。也就是说,在上述时间内,男方没有提出离婚请求的权利;
2、女方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离婚的请求,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受理。
3、男方在上述时间内的离婚请求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提出,并经人民法院确认有必要时,才可以受理。这就不难看出,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目的就是为了从根本上明确对妇女儿童的保护。
三、女方起诉离婚应满足哪些条件
1、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2、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