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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流程
作者:孙术校 律师  时间:2018年03月07日
医疗事故发生后,医患双方往往就事故的认定、赔偿等方面会产生较大的争议,此时就需要将医疗事故争议移交给第三方来处理和解决。那么您知道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受理部门是哪个吗?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流程有哪些?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争议申请需要到所在医院的区医政科进行申请。
  具体来讲,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流程如下:
  1、申请
  告知权利: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有三条途径: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争议当事人可自行选择。
  提出申请: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理的,争议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材料。
 
  2、审查
  审查人员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
  (1)申请处理的医疗事故争议,是否属于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管辖范围;
  (2)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主体方,是否具备法定的行医资格;
  (3)医疗事故争议行政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4)是否符合法定:的申请处理时限;
  (5)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有无明确的争议相对方;
  (6)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其他。
  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予以签收,并签送受理人员审核。
  3、受理
  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审查,在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10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填写《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受理通知》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填写《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不予受理通知》通知申请人。
  4、移交
  受理后,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填写《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移交书》和有关材料交由区医学会组织鉴定,并填写《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受理决定书》通知申请人。
  最后,小编提醒大家注意,医疗事故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不能既选择行政程序,又选择司法程序解决争议问题,只能选择一个途径解决双方争议的问题。无论是什么争议,通过诉讼程序,是解决医疗事故争议的最终途径,对于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当事人都必须履行。
此文是由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资深主任孙术校律师友情提供,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