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是“人民的110”,是极为宝贵的公共安全资源。30多年来,110工作发挥了独特积极的作用,体现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但是,当前一些地方非警务类求助、无效报警甚至骚扰增多,影响了110接处警正常运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公安部党委委员、督察长邓卫平指出,当前基层一线工作任务多、责任重、压力大。各级公安机关要真情关心和爱护民警,从基层反映最强烈的负担减起,从民警最急盼的事情做起,进一步规范各项警务活动,促进提质增效。
规范基层警务,有效分流非警务求助,是广大基层民警的共同心声,是规范执法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部分省市探索警情分流模式,其特点就是实行“政府主导、条块联动,三端分流、多元共治,科技支撑、考核提效”。
就社会治理而言,分流警情不是目的,而是要推动政府、部门、公安、市场、社会组织各归其位、各担其责,最终实现联动共融、多元共治、社会善治。
生活中只有这7件事才可拨110,其他的都不该110受理和管辖: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4、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火灾、交通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6、危及公共或群众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求助;
7、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