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容留他人吸毒罪量刑标准
作者:孙术校 律师 时间:2020年12月12日
【容留他人吸毒罪】
本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
【立案标准】
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2)一次容留3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3)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4)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5)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6)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人们的身心健康。容留他人吸毒,主要是指人们通常所说的开设地下烟馆或变相烟馆的行为。
【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