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犯罪多久即可不再受追诉
作者:孙术校 律师 时间:2020年12月24日
刑法第87条至89条规定了刑法的时效制度。刑法的时效制度,确定了对犯罪人进行刑事追究的有效期限,超过此期限,国家司法机关就不能再追诉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的规定,原则上犯罪经过下列期限即不再受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5、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一般指犯罪成立之日。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形。在两种情形下,犯罪的追诉不受时效的限制。一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二是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时效的更新。根据刑法的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也即如果犯后罪时前罪的追诉时效尚未经过,已经过的前罪追诉时效将作废并重新计算前罪的追诉时效,后罪的追诉时效独立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