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离婚哪些债务为个人债务
作者:孙术校 律师 时间:2021年01月08日
夫妻之间难免在经济上存在交叉,很难完全将个人债权债务区分开来,若确实面临离婚需要厘清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如果夫妻一方借钱从事赌博等非法活动,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用参与还债。
6、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的,属于个人债务等。
律师解析:
对于夫妻主张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情形,分两种情况而论:
1、只是夫妻双方之间对债务的性质发生了分歧:例如夫妻一方对借款不知情且该债务是以另一方的个人名义形成的,那么需要由以其名义形成债务的一方进行举证,证明该笔债务是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则可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但是若证据不够充足的话则仍将该笔债务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
2、有其他人要求夫妻就债务还款:这种情形之下涉及第三人,按照法律的规定,该第三人可以向夫妻两人的任何一方主张权利。此时与上述“1”中的情形恰好相反,不能因一方不能证明该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就认定为个人债务,反而是要求主张是个人债务的夫妻一方证明该笔债务是个人债务,如果证据不充足,那么该笔债务即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