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犯罪后为什么羁押那么久
作者:孙术校 律师 时间:2021年02月06日
很多家属问:为什么要羁押那么久还不判决呢?其实,那个时候,案件可能还在侦查阶段。
我们知道,刑事案件通常是三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在侦查阶段首先最长有30天的拘留期限,期满后有七天的批捕期限。批捕之后有两个月的侦查期限。另外还有三次的延长期限,分别是一个月、两个月和两个月的期限。这才是侦查阶段的办案期限。
在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是一个半月。如果在这一个半月之内有需要待查的事项的,可以有两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期限。记住,每次补充侦查期限一个月,补充侦查后,审查起诉的时间另行计算,这样算下来审查起诉阶段的期限就有六个半月的期限。
当然,这些期限还没计算管辖变更的情形。如果发生管辖变更了,相应期限重新计算。还有,如果发现新证据了,相应期限也要重新计算。我们在不考虑管辖变更和新证据的情况下,仅侦查和审查起诉期限就有十四个月零二十二天。
案件办理期间,犯罪嫌疑人家属确实很焦急,但是办案的期限有明确规定,这就需要家属有一定的耐心。
对了,还有一点,如果需要审计的,审计的期限是不容易确定的,因为目前非法集资类案件、诈骗类案件较多,需要审计的案件多,所以审计机构也需要排期,这样的话,审计也是有不确定的时间的。这些时间又不计入办案的法定期限。
说到这里,大家心里可能有些了然,刑事案件周期较长,案件资料繁多,犯罪嫌疑人和家属都要有心理预期。
再说到审判阶段,进入审判阶段后,法院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重大案件可以延长三个月。如果需要补充侦查的,又有两次七个月的补侦和审理期限。同时,对于特殊案件,最高院批准的,又可以延长三个月。
整体算下来,刑事案件的办理期限确实长,相信上面的叙述可以回答家属和犯罪嫌疑人的这些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