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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同居关系怎么解除呢
作者:孙术校 律师  时间:2021年02月20日

婚姻关系(夫妻关系)有两种解除方式,一种是去民政局办理的协议离婚,另一种就是去法院起诉离婚。对于同居关系(不包括事实婚姻),毕竟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民政局肯定不受理,所以,只能去法院解除。但是,法院并不是对所有的“同居关系”都予以受理,只有以下几种法院才会受理: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通过上述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法院只管“有配偶者与他人的同居关系”的解除。如果同居二人都是单身男女,这种情况法院是不受理的,解除同居关系只需要告知下对方即可,说白了就是说分就分,没有任何限制。
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有生育子女或者有财产纠纷,法院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