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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民间借贷案件中如何申请强制执行呢
作者:孙术校 律师  时间:2021年04月19日

在实践中,民间借贷人如果拒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如果在诉讼判决作出令被告归还欠款,债务人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那么民间借贷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民间借贷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 
  1、当事人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申请执行,在申请执行时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执行书,申请书必须载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执行的事项; 
(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该法律文书须具有给付内容,执行标的和明确的被执行人;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还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2、符合以下受理条件的,法院会进行处理:
(1)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3、法院作出裁定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5、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6、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二、民间借贷强制执行收费标准
  执行费用在执行后才交纳,一般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费,执行中和解的也可以协商决定,收费标准如下:
  1、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3、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4、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三、民间借贷管辖权的确定
  1、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属于合同纠纷的范畴,原告有择地诉讼选择权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民间借贷”属于三级案由,置于二级案由“借款合同纠纷”中,因此,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属于借款合同纠纷。
对于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民诉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原告具有选择权,依照民诉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可以选择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2、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民间借贷案件中所谓的“接受货币所在地”存在两种可能:一种是诺成性借款合同签订后,出借人并没有实际出借借款,借款人诉至法院要求出借人履行出借的合同义务,此时接受货币的一方就是借款人;第二种情况是借款人收到款项后到期未归还,出借人起诉要求还款,此时该出借人就是接受货币的一方。
  综上,诉讼需要缴纳相应的诉讼费,同样的,申请强制执行也需要执行费,强制执行费的收取数额主要依据执行的标的额来计算,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50元,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照对应的缴纳标准和缴纳比例进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