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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律师在案件中会做哪些工作
作者:孙术校 律师  时间:2021年05月03日
也许是受香港律政剧的影响,很多人认为律师的形象就是在法庭上感慨激昂。而现实中,对于一个刑事案件来说,庭审固然重要,但是与之相比,更重要的部分其实在庭审之前
    也就是案件的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
    同时,这也是刑事律师发挥重要职责作用的阶段。
    本文就来给大家大概介绍一下:刑事案件中,律师接受委托后一般会做哪些工作?
    1、首先是“律师会见”:
    稍微了解刑事诉讼法就会知道,刑事诉讼活动中,律师会见权是一项极为重要的权利。
    律师会见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为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及有关案件情况,听取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对所指控罪名的意见和辩解理由,从而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的一种活动。
    会见的目的总结起来在于两点:不断深入了解案情、以及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具体来说会涉及:
    了解案件事实情况,从而整理总结辩护观点、以及应对接下来的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
    了解办案机关问询的有关内容,以更好的了解办案机关可能掌握的相关证据,以及办案思路;
    为当事人解答相关法律问题,使其了解自身羁押期限情况,以及有利不利情况;
    讨论法律意见书、取保候审申请书等法律文书;
    由此也可以看出,律师会见工作想要取得好的效果,那么会见次数往往是多次、高频次的。
    并且在一些关键节点,律师会见工作也要及时跟进。比如:办案机关提审当事人后,律师就要及时会见,以更好地了解问询情况。
    2、撰写相关法律文书和法律意见书:
    包括:阅卷笔录、举证质证意见、取保候审申请书、辩护意见等等。
    在不同的阶段,通过高效会见后对案件的了解和判断,推断案件可能的走向——
    比如侦查阶段,是否决定向公安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以及决定申请取保候审后,如何撰写具有说服力的取保候审申请书;
    比如审查起诉阶段,全面解读起诉意见书,梳理案件证据,哪些是有利证据,哪些是不利证据,不利证据如何质证,从而形成完整阅卷笔录和举证质证意见。
    3、大量的沟通工作:
    这里的“沟通”工作包括:与办案人员的沟通、与家属的沟通。
    与办案人员沟通工作,会贯穿整个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庭前会议阶段,目的在于通过沟通促使办案人员采纳辩护人的意见,以求全面客观地为当事人争取更多的有利情节。
    而与家属的“沟通”工作,更多的在于让家属了解案件进展以及律师工作。
    总的来说,刑事案件中,律师工作是极其繁琐细致的,这考验的是一个刑事律师的专业性和责任心。所以,比起刑事案件“是否要请律师”来说,更重要的其实是“请什么样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