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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人身损害赔偿是什么
作者:孙术校 律师  时间:2021年11月09日

日常生活中,若是发生了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件(工伤事故除外)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到底该如何向侵权人主张自己的损失呢?哪些可以主张,哪些又没有法律依据呢?笔者将把这个问题在本文中梳理一遍。
    一、赔偿范围
    (一)通常情况下,需要赔偿以下费用:

    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合理费用
    (二)致人伤残的,还需要赔偿以下费用: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
    (三)致人死亡的,还需要赔偿以下费用:
    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住宿费和误工损失;遭受精神损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计算标准
    (一)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需要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来主张。
    (二)其他费用,需要根据受害人实际情况以及不同地区的标准来进行测算:丧葬费为6个月的工资,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受害人按照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纯收入)的20年计算,残疾赔偿金需要根据伤残等级系数来计算,精神损害赔偿金法律没有统一规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来主张。
    三、诉讼时效


    以上赔偿范围和计算标准,用以计算发生人身损害时向侵权人主张的金额,如果就赔偿问题无法和对方协商达成一致的,需要在发生损害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一旦发生人身损害造成损失的,建议还是尽快解决,越早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