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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关于自动离婚的错误观点
作者:潘学平 律师  时间:2011年02月12日
更正一个错误观点:对于离婚诉讼有一部分网友以为夫妻分居2年以上的就可以自动离婚,这是错误的,法院判决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作为唯一的标准,分居2年以上如果还有正常的交往,经济上相互帮助等行为是不足推断出感情破裂的,我国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的,只有一方被宣告死亡时,夫妻关系自然解除的规定,所以只有一方同意离婚,还是要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