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磊律师,男,1979年6月出生,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部门主任。
在当今法制环境下,适当的媒体介入是能够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的。王新磊律师正是国内为数不多曾经具有记者身份的执业律师,他在以往办案过程中,通过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往往都取得了良好的结果。
王新磊律师办案经历:
刑事领域
1、代理宋某等四人轮奸案,四人无罪释放;
2、代理徐某合同诈骗案,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的决定;
3、代理马某强奸案,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最终撤销案件;
4、代理宋某挪用公款案,通过开庭,检察机关撤回公诉,宣布宋某无罪;
5、代理齐某重伤案,赔偿受害人2万元,获得缓刑;
6、代理领导督办的宋某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故意伤害案,最终仅以强迫交易罪获刑两年;
知识产权领域
1、代理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起诉23家盗版图书销售业主,不仅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更有效净化市场;
2、代理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起诉19家侵犯专利权的销售者,打击了盗版经销商的嚣张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