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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开车撞人后遗弃郊区 肇事变为杀人罪
作者:吴振举 律师  时间:2011年08月15日
案例回放:王某出差——为赶路在市内将一行人撞伤昏迷——看四下无人将伤者抱上车——后抛弃到郊外——终因伤势重未得到即使救助而死亡——后被缉拿归案——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法律依据:1刑法133条:违反交通法规,发生重大事故、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肇事后逃逸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2最高人法《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答》第6条规定“行为人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哈三日亿年 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则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232234(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处罚。”
温馨提示: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根据情况报案,而不能一走了之,或将受害人遗弃,否则将面临的是更重的刑罚。本案当事人真不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