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关于艺术品经营的法律问题(二)
作者:吴振举 律师 时间:2013年01月18日
关于美术品经营的法律问题(二)
1、传统工艺美术(条件):是指百年以上,历史悠久,技艺精湛,世代相传,有完整的工艺流程,采用天然原材料制作,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在国内外享有声誉的手工艺品种和技艺。
2、主管单位:国务院负责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工作的部门负责全国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工作。
3、传统工艺美术品种与技艺的认定:我国对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实行认定制度。只有符合的才能被认定。其申请认定步骤为:制作的单位或个人,向当地县级政府负责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相关部门负责推荐——然后由国务院相关部门聘请专家进行评审、认定、公布。
4、关于工艺美术珍品的认定与保护!
——以上可参照国务院《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1997年5月20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