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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婚姻家事,财富传承之——面对家暴,巧应对!!
作者:吴振举 律师  时间:2015年05月12日
婚姻家事,财富传承之
面对家暴,巧应对!
离伤情,最好不要再遭受身体的伤害。
面对即将解体的婚姻,男女双方情绪波动大,有暴力倾向的家庭来说,此时也是家暴可能升级的关键时期,弱者对此应做好防范和心理准备,免受家暴伤害的同时,也可为后期的离婚争得优势和支持。弱者应对家暴,应做好对应准备:
结合实务,分享如下:
1、三不原则——不激化矛盾、不挑事端、不深化双方的争端。
即将离婚,双方怒目圆视,一点小事诸如音乐声大点、一句不合适的话语,就极易让对方怒火中烧。弱者多是女性,注意“小不忍则大乱”,不要激化矛盾为上策。
2、借助外力——一旦被施暴,及时报警或寻求居委会帮助。
防止家暴,维护妇女权益,是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公安部门和居委会的职责和义务。法律意义上的家暴需要一定的伤害后果和频率次数。一旦遭遇家暴,不可“忍气吞声”,应及时报警,出警的记录和询问笔录可以作为家暴证据,家暴致伤一定要公安机关开具验伤单,到指定医院就诊,固定证据。居委会介入家庭纷争处理,对弱者的女性是个保障,对于一方的合理取证要求,一般会予以配合,当然居委会联系联系方式、联系人等需要提前准备。
3、分居——条件许可,与家暴者分居,减少接触。
家暴在离婚中,对施暴者是不利的,但是,弱者的女方不必为获得离婚优势任凭对方家暴。为减少矛盾,免受伤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分居它处,不告知对方地址。注意,搬走前注意对房屋内财产做好清点、记录和见证,与房东签订住房合同,此举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同时又可以避免遭受家暴。
有一点提示,是孩子是否跟自己一起搬走,孩子的生活、教育等是否受到影响,及不跟随自己一起生活对后期孩子抚养权获得的不利影响也应考虑。
当然,以上的分享,对于男被女方施暴,也可采取以上方法应对!
缘分尽,情已逝,对家暴,当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