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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吴振举:保险为啥避债,保险避债的法律逻辑!
作者:吴振举 律师  时间:2018年01月23日
 
关于保险避债,很多财保财传从业者思想上有到坎,提到“保险避债”总是遮遮掩掩,其法律逻辑是什么?笔者简单分享如下: 
1、法律不保护债务负担情况下的恶意避债之人。 
2、法律维护并鼓励善意避债之智慧与方法、工具之选择:
:如有限公司破产制,就是法律价值选择后,将股东从未来可能发生的债的负担中解放出来而创设的一种制度(目的在鼓励投资管理发展企业);实质上对不能得到清偿的债权人来说是不平等的。
:再如企业、家庭税务筹划,就是法律鼓励的合法方法将创富一族辛苦所得从沉重的税负中解放出来。实质上相对于没有筹划而多缴税的人来说是不平等的!
:再如抵押担保,也是法律股利的将债务人的部分财产转化为只为“特定债务”负责,而不为“普通债务负担”的非责转化方法,对其他普通债权债权人来说实质是不平等的!
:再如打官司,尊重的是法律事实,可能客观事实是相反的,但是没有证据而败诉,对债权人来说实质是不平等的。
 
3、保险、家族信托的价值很多,其中:解放善良投保人的未来债的负担(避免被强制偿债及非意愿性减损)的价值,就是合法、合理避债,就是将善良的投保人从未来的不确定的风险可能带给家人(乃至自己)的生活无保中解放出来。 而不希望其家人(乃至自己)深陷债的负担!这也一样,对于债权人来说也可能是不平等的。
 
4、上述“合法合理的避”的制度与规定,都是价值选择的结果,也是财保财传法律人、法律思维的基本要求。
 
5、但是,如何合法、合理的解放债务人,让世界在价值选择中高效运转?如何运用法律智慧、运用“非责理念”“非责架构”实现之。是财保财传的应有之意之一,也是财保财传从业者的价值之一之所在。
 〖提示〗为避免不必要的争议与误解,提示“当然,道德从面,买保险理财还债,办理家族信托理财再还债,甚至子子孙孙偿还祖辈债务,那是道德范畴,值得鼓励!”
若愿意归入财保财传的目的之一“主张欠债必须还”,也不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