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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非税筹划,五步法!
作者:吴振举 律师  时间:2019年04月03日

引言:随着税改向纵深推进,与高净值人士高度契合的“家-企-财”的税务筹划业务获得广泛关注,本文结合一个案例,对“非税筹划五步法”进行简单演示:
案例回放:
李某,某私行客户——甲企业老板,2017年市场及家庭变故,事业受到较大影响,无心继续经营,拟破产。
甲企业欠乙方债务450万元,打算以价值500余万房产折价450万进行冲抵。乙方既希望甲将房产变现后获得现款,又担心甲企业低价变现后自己利益受到更大损失、、、该房产与丙公司近邻,丙闻讯后打算购买该房产作管理用房。
下面依照非税筹划五步法,从丙公司角度,对该交易进行契税的“非税筹划”进行简单演示:
第一步:确定项目涉税要素
1、确定关键涉税要素“购买房产”;
2、进而找出其中的“税负因子”——契税、印花税等。
第二步:明确可筹税种
1、契税450*4%=18万元,为可筹税种;
2、印花税0.05%等税费暂不考虑。
第三步:非税场景再现(注免契税)
1、非公司制企业改制;
2、公司股权(股份)转让;
3、公司合并分立;
4、企业出售;
5、企业破产(债权人承受房屋等);
6、债权转股权;
7、资产划转;
——财税[2015]37号
第四步:项目非税重构
1、结合客户实际对上述非税场景进行针对性比较(破产-房产);
2、确定“房抵债”(免契税)交易优化与重构;(财税[2015]37号)
第五步:非税方案执行。
1、丙方以450购乙方债权,成为债权人;
2、甲以房产抵债,实现契税非税筹划目的。
小结:该交易项目,利用非税场景优配进行非税筹划,丙最终以债权人身份获得免契税(18万元)标的房产,既符合税法规定,又使甲乙丙三方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