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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企业捐款,捐多少、如何捐的非税筹划!
作者:吴振举 律师  时间:2019年12月10日

年关将至,企业为回馈社会,拿出一定的利润进行公益捐赠值得点赞,捐多少、通过什么途径捐款,既献了爱心又享受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呢?确实有讲究。
        公益性捐赠是指公益、救济性捐赠(以下简称公益性捐赠),指纳税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实务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企业非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不能在税前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公益性社会团体”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非通过上述规定机构直接向受赠人的“直接捐赠”不能在税前扣除。 
        2、超过标准的捐赠支出不能在当期税前扣除: 
        可扣除数额限于年度“会计”利润总额12% (是纳税调整前的会计利润*12%,不要错误认为是“纳税调整后的12%”)。具体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一次捐赠若超过限额的,建议企业分期、分次捐赠。 
        3、超标准的公益性捐赠,准予以后三年内结转扣除。 
        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以保证充分扣除,这是特殊规定)。 
        4、企业若将自产货物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 
        【案例演示】某地食品加工企业,为进一步树立品牌形象,促进年终销售,2019年8月份向当代养老机构直接捐赠50万元;2019年11月份希望再向当地几所学校捐赠200万元。 
        2019年该企业预计实现利润1500万元,预计2020年利润将维持在2000万左右。 
        试对该企业的捐赠行为进行分析及进行非税筹划及建议。
非税解析: 
        (1)企业8月份直接捐赠的50万元,不符合税法中的公益性捐赠条件,不能享受税前扣除优惠,结果是多交所得税50×25% =12.5万元。 
        公益性捐赠的税收优惠,是国家对捐赠者的鼓励与支持,企业应充分利用此税惠规定,既行了善举,又得到实际的税收优惠。 
        (2)非税筹划:2019年11月份的捐赠若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进行,则其中的1500×12%=180万元捐款可税前扣除,节省所得税180×25% =45万元;超额捐赠的20万元,则可在未来三年内依法结转扣除。 
        为充分、及早的享受税前全额扣除,通常建议企业根据年度利润预测分期进行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