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95岁大爷诉55岁保姆:雇佣10年,我百万存款和房产咋成你的了?
“什么都被骗完了,从房子到存款。”
——原告李大爷
“李大爷喜欢上了我,表达了爱意,我们便一起同居……”
——被告保姆张某某
回放:4月8日,成都都江堰市人民法院,95岁的李大爷,将曾经和自己生活了约10年的保姆张某某,告上了法庭,索要保姆“替他保管”的105万存款。4月14日,这场离奇的保姆争夺百万遗产案再次开庭。第一次的庭审历时3个小时,第二次庭审历时1个小时。
雇佣张某某作为保姆约10年后,李大爷的105万存款,存入了张某某的银行户头,在都江堰市的一套房产,也变更为张某某的名字。
法庭上,双方争论的焦点主要有两个:
1、李大爷与保姆的法律关系:应当是保管合同关系,还是赠与关系,还是同居期间析产、还是遗赠扶养关系
2、被告是否应向原告归还105万元。
如今,张某某住在“自己名下”的房子中,李大爷却在受伤后,住进养老院。
李大爷和张某某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105万存款,该不该返还?围绕这些问题,双方在法庭上展开质证与辩论,法院未当庭宣判根。
开庭:各执一词
大爷:要求她还代为保管的钱
保姆:大爷提出诉讼是因摔伤后头脑不清晰
4月8日,一场雇主告保姆,要求保姆归还巨额“被保管”财物的案件,在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开庭。
这场保管合同纠纷案,原告是95岁的李大爷,被告是曾和李大爷一起生活约10年、55岁的保姆张某某。高龄且身患疾病的李大爷未到庭,他通过代理律师,起诉被告张某某,要求其归还代为保管的存款105万元及利息。
在诉讼事实和理由中,李大爷提到,由于自己年事已高,独居,膝下无子,且行动不便,张某某经人介绍至自己家从事保姆工作,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然而,张某某在照顾自己期间,没有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照顾欠佳,且有伤害自己的行为。现已与被告解除雇佣关系,并要求被告归还其代为保管的105万,但被告却拒绝归还。
对于这些指控,被告张某某当庭作出了反驳。
“我们不是雇主与保姆的关系,而是老师与学员以及同居关系。”张某某称,平日,她不仅照顾李大爷的生活起居,还和李大爷共同经营药店,李大爷负责给患者看病,她负责抓药,这些收入是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应当共同所有;此外,双方不存在所谓的保管关系,2017年,李大爷曾经立下了两份遗嘱,均指明她是继承人,此后李大爷将张某某应分得的钱转账给了她,同时将李大爷应得的钱也一并赠与并转账给她。目前,钱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她的银行存款应当属于自己所有。李大爷之所以会提出诉讼,是因为在2019年底不慎摔倒受伤后头脑不清晰所为。
高龄老人、百万财产、保姆“保管”……双方在庭上的辩论近三个小时,法院未当庭宣判。
10年陪伴
“逢年过节也没要求过放假回家”
大爷:当时觉得她勤劳,便长期雇佣
在法庭激烈辩论的同时,95岁的李大爷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他刚刚做完脑部出血外科手术,虽意识清醒,但无法出院。
“什么都被骗完了,从房子到存款。”他说,他现在无家可归,房子已经被过户到保姆张某某名下。
早在2020年1月15日,开庭之前,红星新闻记者就曾在养老院里见过李大爷,那时他还身体硬朗,谈吐也较为清晰。他向红星新闻记者讲述了“保姆争夺遗产案”的情况。
按照李大爷的讲述,他是一名老中医,在都江堰从医几十年,通过看病收入大约一年有七八万元。2008年前后,因老伴儿生病,膝下又无子女,当时已年过八旬的李大爷一边忙着问诊,一边照顾老伴儿,忙不过来,便决定雇一位保姆照顾老伴儿以及自己的生活起居。
“一连请了几个,都不合适,陆续离开了。”李大爷说,后来,经人介绍,张某某到了李大爷家做起了保姆,负责做清洁、煮饭、洗衣服等家务。李大爷回忆,张某某刚来那会儿还同时兼职了其他人家的活,尽管两头跑,但是她把自己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
根据李大爷的描述,张某某勤劳、负责的工作态度曾让他十分满意,后来又找到她便长期雇佣。老伴儿去世后,张某某也一直照顾大爷,不知不觉她这一待就是10年左右。为了方便照顾,张某某便长期住在李大爷家中,逢年过节也没要求过放假回家,只是若家中遇到问题,才回去一趟处理。
不谈工资?
大爷:实际给得更多,少说有八九十万
保姆:我们是同居关系,大爷喜欢上了我
一个让外人感到奇怪的问题是,张某某在李大爷家做保姆,“不谈工资”。
根据李大爷的描述,“她帮我做活路,没有提过工资,看到给(根据表现)。”但不谈工资,不代表不给钱,这些年,所有生活开销都是自己在出,没有用过她一分钱,“连一根葱都没花过,买一根针都要找我拿钱。”
后来他才明白,没提钱实际给得更多,李大爷说,一次性给张某某钱,十万八万,三十万都给过。见保姆工作做得不错,当保姆有困难的时候李大爷也会帮助。“她说儿子要结婚买房没得钱,我借了几十万出来,连欠条都没有写。”后来,张某某也时常找他帮忙要钱,一会儿要落户口缺钱,一会儿自己要买新房缺钱,李大爷均给予帮助,“少说都拿了八九十万”。
关于保姆期间的工资问题,55岁的张某某的说法却不一样。4月8日,她在庭上表示,在照顾李大爷之前,她在彭州的砖厂干了十几二十年,每月收入几百元。2008年7月来到都江堰劳务市场找工作,经人介绍到了李大爷家当保姆,当初开的工资是一个月1200元/人,两个人就2400元。”
“当时因为李大爷的老伴儿患病很难照料,很多保姆只去了一天就不做了。”张某某说,自己去做了7天之后实在受不了,也离开了。李大爷请她帮忙找人,请了三四个月,很多人都不不愿意来,最长的保姆做了40天。后来,又过了几个月李大爷又给她打电话,商量表示愿意收她为干女,说:“你就是我家的人,我的钱,我的家务以后都归你。”看着大爷很可怜,张某某同意了就重新回去照顾。
张某某说,没想到,过了些时日,李大爷就喜欢上了自己,表达了爱意,两人便一起同居直到现在。这些年,李大爷负责看病问诊,她负责帮忙抓药,照顾李大爷生活起居,也没有开工资,张某某说李大爷曾告诉她:“不谈钱,外人才说工资。”
记者询问李大爷和保姆之间是什么关系,“我们没有其他任何关系,就是雇佣关系。”李大爷笃定的回答。
存款之争
无儿无女的大爷曾把钱拿给保姆保管
保姆:这些钱是和李大爷一起去存的
法庭上,除了两人之间的关系,105万的存款,成为了争议的焦点。这笔存款是如何变到保姆张某某账上去的呢?
“因为相处久了,非常信任她,保姆告诉我把钱存在她这里百分之百保险,我就相信她办这些事没问题,平时钱都让她去存,结果她存在自己的户头上。”李大爷说,张某某说他无儿无女,要是万一有什么意外,财产会被亲戚抢走,如果把财产放在她那里安全,只有自己一个人拿得到,反正存单是自己保管。
李大爷说,他的本意是去世后,能把钱捐出来给儿童读书,做点慈善,也就听了张某某的话。
105万的存款一事,因为李大爷一位学生陈女士的介入,发生了变化。
根据陈女士的陈述, 2018年3月2日,正月十五元宵节,她从都江堰将李大爷和保姆接到自己农场过节。聊天期间,李大爷趁保姆离开时告诉她,自己的钱存在了保姆名下,内心十分不愿意。“大爷问我有没有办法帮他把钱要回来,并且还说当天家里还有30万现金,保姆也要求存入她的名下。”得知这一情况后,陈女士与李大爷商量好以扩建农场为名义,借用资金,把存入保姆名下的钱借出来,然后再存入李大爷名下。按照这个计划,陈女士“借”走了李大爷家中银行存款单5张,存款单总金额共计105万。5张单据中,有四张共85万是在张某某账户名下,一张20万为李大爷名下。为了说明虽然存款单在张某某账户名下,但实则所有权人为李大爷,三人现场书写了存款单情况说明一份。红星新闻记者看到,在这张单据上,李大爷和张某某均签字确认。
陈女士补充说明,五张银行存款单据中,其中一张30万存款单,名字是张某某,后来李大爷说这张暂时不借,所以这张存款单就没有变更到李大爷名下,一张原本账户名就是李大爷的20万元存款单直接归还,其余55万存款被陈女士取出后,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并陆续转入李大爷账户。
但让陈女士没想到的是,通过“借”的方式转入李大爷名下的钱,在三个月后,又转入了张某某名下的账户。
4月14日,本案第二次开庭,李大爷的代理律师在庭上称,通过调取相关的银行流水证明,陈女士转存给李大爷的55万存款,又陆续回到了张某某的账户名下。后来,原本在李大爷名下的20万也被支取销户,当天张某某账户名下就多出了17.6万余元。加上张某某名下原本那张没动的30万存款单,105万的存款单来龙去脉便清晰了。
不过,目前张某某的银行账户金额中为90万元,对此,张某某解释了自己账户金额的来源和性质,她表示:目前存款有90万,2018年3月,陈女士通过游说李大爷,将她名下的存款出借105万元,后来陈女士通过李大爷的账户还款,李大爷随即将其中50万元归还给了自己,加上自己的现金10万一并存入银行,到 2018年6月份的时候,存款为60万元,加上一直没动的存款30万,一共90万。
“前期30万是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后期50万是李大爷赠与的,还有10万是自己的私人存款。”张某某说,当时陈女士把105万借走了,但是这30万没有借走,我就说把这30万归还给李大爷,他就说存在我名下,他说这么多年(这些钱)也是我们共同挣的,这也是你应该得的。不过,对于原告出具的有两人签字的“存款单情况说明”,她表示并不知情,不是她签的字。
另外,经过查询,张某某还曾有四个银行账户,存款合计为117万左右,而这些账户陆续在2019年12月,2018年1月,2018年3月把钱取完,然后销户,目前并未能查明资金去向。当法官质问这些钱的来龙去脉时,张某某表示:“这些钱是都是和李大爷一起去存的,他一手在管钱,如何使用都是他在安排,咋可能写我名下就说我取了。”张某某回答法官质问,表示四张折子都是在李大爷手中,他来保管,有些开支,有些存起来,销户是和李大爷一起去办理。“这一百多万都是他在用,我只有90万。”
张某某在庭上承认,从照顾李大爷开始,没有任何收入,一直都是李大爷在供养,生活开销找李大爷拿,用完就拿,没得规律,大概一个月有几千元。面对原告提供的关于105万详细银行流水记录,张某某仅认可了其中80万的事实,其余金额不予认可,并申请对“存款单证明”上的签名真实性进行司法鉴定。
两份遗嘱?
保姆:大爷曾把写在处方签上的遗嘱给我
大爷:当时提过这个事情,但没有写过
为了证明原告李大爷赠与被告张某某财产,以及后期处理财产的合理和真实性,张某某提供了两份声称是李大爷于2017年亲写的“遗嘱”作为证据。
第一份遗嘱大致内容为:总是考虑到这一因素顾虑亲戚朋友邻里之间互相关爱照顾,日后才需要(原文如此),只有事前尽了对他人的照顾抚养义务,才有资格继承他的遗产,否则即便是亲属亦无资格继承死者遗产,我李某某,生前留下遗嘱,不设灵堂,不通知亲人,不举行告别会,不开追悼会,继承人张某某,2017年。
第二份大致内容为:“老年立遗嘱是正常事,年轻人思维观念更新,易接受事实,不会谈死色变,相信科学医学法律,第一身患重病防患于未然,第二,身有一点钱财,防患突变事故,第三,防止婚后遗产纷争,定好继承人,继承人是谁,是张某某。(指我的住房)李某某立2017年。”
记者注意到,这两份遗嘱均写在开药的处方单上,字迹潦草,并无详细的年月日。据张某某表示,这些遗嘱是李大爷当着她的面写好交给她的。
对于该证据,原告方代理律师提出了质疑,第一,遗嘱是写在处方签上,没有遗嘱字样,若属实,也应李大爷死后财产才有可能归被告,并且遗嘱没有注明年月日,属于法律上的无效意思表示。第二、大爷是有知识文化的人,他的所有签名,年月日都是完整的,唯独这两张处方签是没有具体日期的,只写了2017年,且第一份遗嘱的文章内容写法上异常,大爷曾表示打过草稿,但没正式写过;第三,第二份提到“防止婚后纷争,定好继承人”,不符合客观事实,两人没有结婚。因此,完全能够证明原告与被告是保管关系,遗嘱和赠与都是不成立的。
“完全没有遗嘱,当时提过这个事情,但是没有写过,只在纸上写到耍的类似东西,她就拿到说要继承。”庭审前,对于这两份遗嘱,李大爷如此回答。
房子过户
保姆:房子是大爷给我的
大爷:她推到我去办,都是她在弄
李大爷名下在都江堰市区有一套住房,而这套住房在2018年的时候已经易主,变更到了张某某的名下。那房子是怎么过户到张某某名下的呢?“ 搞不懂,她推到我去办,都是她在弄。”李大爷说。
对于住房是如何取得的,张某某表示是李大爷卖给她的。张某某说,这套房子是用一笔他们“共同劳动所得的30万”买的,房子是2018年10月份李大爷过户给她,当时打算就把这笔(30万)钱付给他,但李大爷说等11月,定期存款到期了再取,到时候再付。“但是后来拿给他,他就不要了,实际上没付钱。”
4月15日,红星新闻记者再次就房产过户一事向李大爷求证,对于张某某所说的内容,李大爷予以否认:“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把房子过户给她,过户到她名下的房子,以及财产,我都要通过法律要回来。”
蹊跷被打?
老人:被打后离家入院,怀疑保姆叫人所为
保姆:是他自己不小心摔倒受伤
2020年1月6日,李大爷因受伤入院,之后再也没进过家门,而是住进了养老院。
据李大爷称, 2019年底的一天,他独自在家中,突然有人冲进来,抓住他一把摔到地上,摁着头打,他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清楚了,至于当时是谁打的确实没看清。
受伤几天后,李大爷在抓药时被一名朋友看到眼部有伤,朋友随即联系了李大爷的学生陈女士,后者将其送入医院治疗。
2020年1月15日,记者采访李大爷时,他的头上仍有疤痕,他拨开头发,向记者展示头部的伤痕。李大爷当时受伤的照片和医院出院证明显示,当时李大爷左眼血肿,头部有一条大口子。
李大爷认为,这次被打原因蹊跷,这已是最近第二次被打了,他认为是保姆张某某叫人所为。为了保护李大爷安全,多名学生为其寻找了临时住处,而当学生们试图回李大爷住处拿衣物时,却遭到了张某某的阻拦。直到最近,李大爷因病情恶化再次入院接受治疗。
“想不通这个人怎么了,说变就变。”最近一两年,李大爷感觉张某某有些变了,不仅没有以前勤快,还常说外面这样涨价那样涨价,没钱买东西,甚至不给他做饭,让他一个人在外下馆子,”有一个月时间我中午饭都在外头吃面。
李大爷说,50多岁的张某某除了照顾自己,还有着自己的家庭,有老公和儿子。以前她老公偶尔来家里找她,最近频繁了很多,甚至最近几个月张某直接把老公带回家里住了起来。
对此,张某某予以了否认,她说李大爷的伤口是不小心摔倒受伤,“如果真是被人打的,为什么他不报警呢?”同时,张某某表示自己与老公已经十几年都没联系了,“早就没得关系了。”
来源:红星新闻
吴律师提示:
该案系“年老+富有+独居+异性保姆”典型案例,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加深,类似的案例将不断上演。
创富一族,随着年龄的增长,管理与支配财产的能力逐渐降低,财产的“钱”的特性也将全面呈现,“钱 =金+戈+戈”,其结果可能就会引起他人的觊觎、争夺,当财产足够多时甚至引起、、、无妄之灾。
如何规避呢?
1、建议无子女的独居老人,尽早甚至步入中年后就要开始财产的规划,哪些钱自己将来养老用、哪些钱是保姆费用、哪些准备赠与他人、哪些准备作慈善帮助他人?
有了意愿后,就要将名下的容易引起纷争的这些“责任财产”用“非责”工具,进行无争议的“非责”转化:排在第一位的就是刚需的养老保障,建议以“养老年金的方式”进行持久的稳、久、远保障;准备赠与他人的,进行附条件的赠与合同的安排;负责生老死葬的可以进行遗赠抚养协议的安排;需要支付的保姆费用建议通过家政第三方协议支付的方式安排;需要捐赠的可以以慈善信托的形式安排;剩下的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查漏补缺进行安排;对于可能发生的失智失能行为,提早进行靠得住的人品正直的监护人的选择进行意定监护的安排。
当然,这些安排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与见证下进行更为妥当。
2、建议有子女的老人,除了自己参考上述安排外,笔者也提示作子女晚辈的,一定要给老人多加关爱,若老人独居,尤其是有异性保姆陪伴的时候,要增加亲属陪伴的机会和情感慰藉及对老人财产的管理,尽量减少他人非分之想及觊觎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