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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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介绍: 原告荣宝英诉称:被告王阳驾驶轿车与其发生刮擦,致其受伤。该事故经江苏省无锡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滨湖大队(简称滨湖交警大队)认定:王阳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荣宝英无责。原告要求下述两被告赔偿医疗费用30006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14元、营养费1620元、残疾赔偿金27658.05元、护理费..发布时间:201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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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之间已经没有夫妻感情,感情完全破裂无法恢复,上诉人在一审庭审中也当庭同意离婚,认为感情完全破裂; 上诉人将双方感情拿出来说事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利益,侵占被上诉人应当享有的共同财产份额。本案争议的关键就是在共同财产分割、处理。 二、本案中被上诉人与上诉人在对财产的处理上显得更..发布时间:201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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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合谋强奸 律师辨法析理为被告人获得公正判决 案件类型 刑事 办理方式 诉讼 承 办 人 江西三人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江晓辉 【案情简介】 2010年的某天,黄某到高某家玩,黄某提议“哪天去办一个女的波?”然后再说其路上有个女的是其在九九九厂中学的老同学,此人即本案的被害人。后两人开车将洪某某..发布时间:201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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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某华为某传销组织一个窝点头目,一天,其他窝点新来人(被害人),要求冯某华派人去威吓。冯某华派出一人,后当天回来。后被害人在逃跑过程中不慎 溺水身亡。包括冯某华在内的6人被公安机关抓获,以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罪被起诉至景德镇市昌江区法院。经详细阅读案卷,了解案情后,我提出冯某华对致死没..发布时间:201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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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某为景德镇市浮梁县某个体瓷厂吹釉工,在在2012年11月4日早上开始准备工作时被机器压伤右手,造成右中指末节完全离断伤。受伤后,申诉人被送到浮梁县正骨医院景东医院住院治疗,2012年11月14日出院在家修养一个多月。出事瓷厂仅仅由实际经营者赔偿6000元医药费,项某找其协商要求其再赔偿因工受伤造..发布时间:201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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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为某制衣厂员工,某次制衣厂要求其到外厂返工不合格衣物,路途发生车祸,经浮梁县人保局先不认定工伤,经复议后认定为工伤,制衣厂不服提起诉讼,浮梁县法院推翻工伤认定,周某上诉,经景德镇市中级法院二审法院要求人保局重新对是否构成工伤进行认定。 代 理 词 审判长、审判员: xx律师事务所依..发布时间:201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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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 护 词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江西三人行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人葛某家属的委托,指派我们为被告人葛某辩护,现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被告人葛某的行为不具有占有所有权的故意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其行为只具有占有使用权的故意。 职务侵占与挪用资金两者之间有许多相似点,两者之间最主要的区别..发布时间:201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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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10年4月28日20时00分,第一被告钟某驾驶车牌号为浙G25708的奥德赛客车,沿陶阳路行驶至陶阳路圣罗帝景路口转弯时与程某驾驶的本田摩托车侧面相撞,致程某及后座人齐某(另案起诉)2人受伤的交通事故,造成齐某右腿大拇趾远节骨底骨折及头皮、双下肢多处软组织损伤。造成程某左股骨颈骨折(..发布时间:201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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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09年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认识,2010年4月26日登记结婚,2011年1月8日生育一女孩何忆雪。原、被告婚前了解不深,婚后被告也不信任原告,对原告处处设防,被告将家里的箱子等都上锁、设密码,也不照顾原告和女儿。原被告自2011年8月开始分居至今,原被告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无法恢复。为此..发布时间:201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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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理 词尊敬的审判长:江西三人行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原告汪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代理人,现提出以下意见,请参考:一、原被告之间感情已经破裂,无法恢复,依法应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夫妻关系。婚姻期间被告多次殴打原告、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原告多次入院治疗。登记结婚后,被告对原告缺乏起码的信任、..发布时间:201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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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江西三人行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602201110029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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