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5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作者:阜阳李会民律师 时间:2015年6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安徽省统计局《2014年安徽省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有关统计数据,2015年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 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如下: 一、2014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4839元。 二、2014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16107元。 三、201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9916元。 四、2014年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7981元。 五、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0894元。 附: 2014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工资50894 单位:元,% 行 业 农、林、牧、渔业27185 77.48元每天 采矿业 69636 190.78 元 制造业48259 132.22元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77120 211.29元 建筑业47632 130.49元 批发和零售业41863 114.69元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0271 137.73元 住宿和餐饮业29652 81.24元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2501 171.24元 金融业72215 197.85元 房地产业50362 137.98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0853 111.93元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63084 172.83元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5989 98.58元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8091 104.36元 教 育48487 132.84元 卫生和社会工作54468 149.23元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44211 121.13元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49012 134.28元 大家做个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