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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浉河刑警为下岗职工追回被骗资金14万元
作者:胡建平 律师  时间:2022年09月23日

近日,浉河辖区居民陈某、李某、温某、朱某等10人来到刑侦大队报警称,她们被一张姓男子骗了不少钱。由于该案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时间较长,办案民警接警后进行了大量的调查走访工作,迅速固定相关证据。9月7日,嫌疑人张某到案后,对自己诈骗他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陈某、李某等人于2020年通过“熟人”认识了张某,张某谎称能帮忙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但要求她们先给一定的“好处费”;她们都是下岗职工,想着可以提前退休,就能早点领养老金,缓解家庭的生活压力,便轻信了张某的说辞,先后给了张某“好处费”;张某收下“好处费”后,将骗来的钱挥霍一空。这些钱对陈某、李某等人来说都非常重要,民警便多次向张某及其家属讲明相关法律政策,动员张某及其家属积极退还赃款。在民警的耐心工作下,张某的家属退还了受害人被骗的14万元钱。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